二、以確保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為宗旨
除了可以解決能源環境問題之外,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風電產業的發展對帶動我國產業優化升級意義深遠。
我國歷史上鮮有機會在某個產業領域與世界水平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風電產業賦予了我們取得世界領先優勢的戰略機遇。目前我國風電產業已經展露出國際化格局的雛形,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累計出口風電整機140萬千瓦,遍布世界數十個國家和地區,而且增長迅速。
與此相對的是,風電產業并未徹底解決利潤水平低的問題,主要原因:一,棄風限電導致開發商每年發電收入損失上百億;二,可再生能源附加資金下發嚴重滯后,企業現金流緊張;三,歐債危機和經濟大環境的影響讓前幾年生意紅火的CDM業務收益嚴重收縮,甚至有出現壞賬的風險;四,隨著開發區域向縱深推進以及社會勞動力成本、融資成本的增加,風電整體開發成本呈階段性上升。資金壓力從發電企業向上游制造環節傳導,產業鏈上形成頑固的“三角債”,產業發展受到極大制約。
現階段社會對產業投入的補貼,是為了維持整個產業鏈的基本利潤水平,培育一個兼具巨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新型高端制造產業。此時下調電價,長遠看,是對整個風電產業的一種毀滅性打擊。短期看,政策的突變必然引發一輪“搶裝潮”,忽快忽慢的節奏必然引發產業鏈上下游的震蕩,對產業的平穩發展構成巨大沖擊,倉促上馬的項目客觀上將埋下安全隱患,不利于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三、以科學測算項目成本和收益為依據
以20年生命周期的陸上風電項目為例,如果Ⅰ類、Ⅱ類資源區風電場年利用滿負荷小時數為電價制定時所依據的2500小時,Ⅲ類資源區風電場年利用滿負荷小時數達到理論上的2300小時,則理論上確有下調的空間。然而現實中鮮有風電場達到2300小時以上的年利用滿負荷小時數,其主要原因是棄風限電。2012年全國平均棄風比例達17%,風能資源條件較好的“三北地區”是棄風限電的重災區,Ⅰ類、Ⅱ類、Ⅲ類資源區棄風率分別在21.36%、23.89%和16.91%,使這三類資源區風電實際年利用滿負荷小時數分別降至1950、1850和1800,此時經最保守測算顯示,這三類資源區風電場所需上網電價應該分別在0.532-0.55元/千瓦時、0.561-0.581元/千瓦時、0.577-0.598元/千瓦時之間,才能保證8%的資本金內部收益率。據國家能源局相關數據,2013年全國棄風情況有所好轉,但棄風比例仍高達11%,其中東北地區15.45%,年利用小時數僅為1915。據此測算,蒙東、吉林、遼寧、黑龍江等風能資源較為豐富區域的風電場所需上網電價范圍在0.547-0.567元/千瓦時,才能保證8%的資本金內部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