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菲律賓能源部通過綠色能源拍賣委員會(GEAC)發布了第五輪綠色能源拍賣(GEA-5)的職權范圍文件,該拍賣專項聚焦海上風電技術,旨在推動菲律賓可再生能源轉型,以下為核心信息總結,助力相關企業和從業者快速掌握招標關鍵要點:
一、拍賣核心基礎信息
技術與容量目標:本次拍賣僅面向固定式海上風電項目(考慮當前菲律賓電力系統技術、監管及基礎設施準備情況),2028-2030 年交付期的安裝目標為3300MW,相關輸電容量及位置詳情可參考附件 E。
供應交付期限:中標方的供應交付期為 20 年,但需持有有效風電服務合同或海上風電服務合同,且需遵守能源部相關法規。若合同期限不足,中標方可申請續約,能源部將在收到完整材料后 30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關鍵時間節點定義:
a)交付起始日(DCD):中標方投標承諾的交付日期,提交成功調試證明后即視為合規,無需再繳納履約保證金;
b)商業運營日(COD):以能源監管委員會頒發的合規證書或臨時運營授權為準,并需在電力現貨市場報備。
電價機制:中標方電價以中標價(PHP/kWh)為準,采用 “按報價付費” 模式,可根據 GEAP 指南第 17 條進行一次性調整,調整周期需結合授標日期、DCD 及延遲原因確定。
二、投標資格與注冊要求
合格供應商條件:需為持有有效可再生能源合同或授權證書的開發者 / 發電商,且相關資質需在注冊期開始前獲得。
注冊材料清單:需通過指定郵箱提交注冊表單、投標意向書、無法律障礙承諾書、系統影響研究報告(SIS)、環境合規證書相關文件、至少 1 年的風資源評估報告、巖土 / 地球物理初步報告、授權代表證明文件及海上風電基礎設施計劃等 11 類核心材料,分階段開發項目可按階段提交材料。
注冊時間規則:注冊期自拍賣通知發布后 30 個工作日或 ERC 發布綠色能源拍賣儲備價格(GEAR Price)之日(以較晚者為準)起,持續 3 個工作日,材料需在截止日 15:00 前提交。
三、投標與拍賣流程
前置環節:注冊材料經 GEAC-TWG 評估(10 個工作日),存在缺陷的可申請復議(15 個工作日內);通過資格審核后,需參加線上預投標會議,會議后 6 個工作日內將發布包含規則修改的投標公告。
投標保證金要求:合格投標人需在投標公告發布后 10 個工作日內提交投標保證金(形式包括現金、銀行本票、 surety bond 等),有效期 120 天,金額需覆蓋項目申報容量,境外銀行出具的保證金需經本地銀行確認。
拍賣實操規則:
a)拍賣通過電子平臺進行,投標人憑專屬 ID 登錄,投標時間為指定當日 9:30-10:00;
b)投標需明確容量(精確到小數點后 3 位 MW)和價格(精確到小數點后 4 位 PHP/kWh),報價不得高于 GEAR Price,容量不得超注冊上限;
c)bids 按價格從低到高排序,價格相同則按提交時間排序,邊際報價可允許容量上浮不超過 100MW。
應急機制:若電子平臺故障,將在 2 個工作日內重新安排線上拍賣;無法線上開展時,5 個工作日內通知線下或其他電子提交方式。
四、中標與后續要求
授標與港口使用規則:能源部將在投標評估完成后頒發授標通知(NOA),中標方若使用菲律賓港務局管理的港口,需按報價排名確定使用優先級,時間重疊時需協商,未獲港口使用權的可更換港口或采用私人港口(120 天內提交證明)。
中標后材料提交:中標方需在 NOA 發布后 120 天內提交履約保證金、交付承諾書、港口使用合規函等材料,履約保證金需每年續期,有效期至 DCD 后 60 天。
違約責任:
a)未按時提交續約保證金或項目容量未達申報 90%,將部分或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b)交付延遲 1 年內,每日扣除保證金的 0.005%;延遲 1-3 年,每日扣除 0.01% 且縮短交付期;延遲超 3 年,全額扣除保證金并撤銷授標。
特殊情形處理: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戰爭等)或基礎設施延誤導致無法按時交付的,可申請延期,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符合條件的可更換同電網內等效項目。
五、項目落地支持與保障
資質與并網支持:中標方完成調試后,可申請綠色能源電價背書證書(COE-GET),實際容量需在申報容量的 90%-110% 范圍內;能源部將協調國家電網公司(NGCP)優先將項目納入輸電發展計劃(TDP),保障并網。
多部門協同:中標項目將被列為國家重點能源項目,能源部將向交通部、環境部、投資委員會等多部門背書,加快審批、港口使用排隊、綠色通道認證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