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意見:(1)貴州省水利廳出具了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復
項目名稱:黎平縣大稼風電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建設地點:黔東南州黎平縣西北部的大稼鄉、尚重鎮和德化鄉
建設單位:華潤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貴州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黎平縣西北部的大稼鄉、尚重鎮和德化鄉,由兩片場區構成:南側為大稼場區,面積43.96km2,海拔高度在900~1350m之間,擬裝機30MW,風機15臺,北側為德化場區,面積63.08km2,海拔高度在950~1450m之間,擬裝機40MW,風機20臺。沿山脊及相對開闊的緩坡布置,整體呈帶狀分布,裝機總容量為70MW,年上網電量為1.5104億kW•h,年利用小時數2157.7 h。工程總投資62293.33萬元,施工期12個月。項目永久占地面積752畝,臨時占地面積102.7畝。大稼風電場與竹山風電場共用1 座110kV 升壓站。該升壓站位于竹山風電場中部,屬于竹山風電場的建設內容,其環境影響評價包含在竹山風電場的環評報告中,2013年7月,我院編制完成《華潤貴州黎平竹山風電場工程49.5MW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目前已獲得黎平縣環保局下達的批復(附件8)。升壓站現已開工建設。項目環保投資261.75萬元,占總投資的0.42%。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施工場地設置一體化地埋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施工人員生活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確保廢水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用于施工場地及道路灑水;混凝土拌和系統沖洗廢水采用絮凝沉淀法處理后循環利用于混凝土拌和,機械停放場含油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施工期大氣污染控制措施主要有灑水抑塵,堆場表面被以覆蓋物,混凝土拌和應采用成套封閉式設備,采用散裝水泥罐運輸水泥,加強道路管理和維護,在食堂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等;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采用低噪聲設備,調整高噪聲機械設備作業時間,禁止在規定時段內施工;為了防止剩余土石方的臨時堆放增加水土流失量,應該對其采取妥善處理處置措施。應先攔后棄,在臨時堆放的過程中要逐層壓實,始終保持平整,必要時考慮場內排水,從而避免環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施工完畢后要對臨時堆放場地進行跡地恢復,加強植樹種草等綠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表層土應剝離集中妥善堆放,并回填于綠化用土,盡量做到挖填方平衡;施工現場產生的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按照施工計劃,文明施工;嚴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加強生態綜合整治及植被恢復。(2)營運期:大稼風電場運行期管理站位于本項目與竹山風電場共用的升壓站內,其生活污水處理措施及投資已列入《華潤貴州黎平竹山風電場工程49.5MW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稿),采用地溝式污水處理技術,處理后的污水定期抽出用于升壓站內綠化,無廢水外排。同時,升壓站采取雨、污分流,雨水采用設置雨水井等設施匯集外排。升壓站內設置事故油池1座。在竹山升壓站內設置專用的臨時貯存設施,容量足夠存放升壓站內變壓器的廢冷卻物質,變壓器廢冷卻介質和廢電容器分開堆放,地面與裙腳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并采取防風、防雨、防曬措施,及時交給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項目運營期產生的生活垃圾應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收集處理。
公眾參與情況:采取現場張貼公告、政府網站公示和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了公眾意見調查。共發放個人調查表100份,團體調查表8份,調查結果:100%的被調查個人和100%的被調查團體支持本項目的建設,無反對意見。
相關部門意見:(1)貴州省能源局出具了同意本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文件;(2)黎平侗鄉風景名勝區管理處出具的本項目不涉及景區的證明文件;(3)黎平縣環保局關于《華潤貴州黎平竹山風電場工程49.5MW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4)水利廳出具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