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地源熱泵項目正在全省各地陸續展開,杭州、寧波等地區已出現快速發展的態勢,全省近年來安裝地源熱泵的建筑面積達150萬平方米以上,杭州、寧波、嘉興、湖州、金華和臺州等地均有項目建成。建筑物類型有商業用房、住宅公寓、飯店和廠房等,均以地埋管熱泵系統和地表水熱泵系統為主。為逐步摸清全省地熱資源,2009年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啟動了杭州市蕭山區、義烏市淺層地熱資源調查評價示范工作。
6、海洋能
2010年在運行的潮汐電站有2座,即溫嶺江廈潮汐電站和玉環海山潮汐電站,累計裝機容量4150千瓦,年發電量為700萬千瓦時。這兩座發電站建于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經過數十年的運行和管理實踐,浙江省在潮汐電站的設計、施工、運行和設備制造等方面積累了較豐富的技術成果和經驗,在全國潮汐發電領域保持著領先地位。
(三)存在問題
1、開發成本偏高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分布散,項目規模小,多處在偏遠的海島、灘涂和山區等地區,建設條件復雜,自然災害多,配套電網和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投入大。因此,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項目單位千瓦造價高,加上年平均利用率較低,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成本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2、核心技術制約
目前,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的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對外依賴性強,如多兆瓦級風電機組、太陽能光伏電池的關鍵設備、先進的沼氣發酵厭氧技術和沼氣發電機組技術等。海上風電開發尚處于初期階段,海上風電技術儲備和經驗積累仍然欠缺。浙江省亟需加強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和專業人才培養。
3、政策扶持不夠
近年來,浙江省已出臺了《浙江省風力發電計劃實施方案》、《關于浙江省太陽能光伏發電示范項目扶持政策的意見》等文件,但是這些政策扶持力度不夠,且時效性強。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目前省人大常委會已審議公布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條例》。
4、管理體制待完善
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是系統工程,涉及面較廣,關系到土地、環保、交通、海洋漁業、軍事等部門。可再生能源的長期有序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大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的力度。
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技術進步為支撐,以法規政策為引導,努力提高開發利用率,積極培育新興市場和產業,加快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發展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技術先行、突出重點、政策支持、做大產業”的原則,加快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和產業化發展。
1、科學規劃:加強資源普查和評價工作,科學制定全省可再生能源發展總體規劃和發展路線,編制重點發展領域的專項規劃,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規劃體系,確保可再生能源的有序開發、合理利用和協調發展,落實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2、技術先行: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將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究開發納入浙江省相關科技發展規劃之中,著力整合科研資源,培養科技力量,不斷提高浙江省研究機構和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