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新疆基地
重點開發哈密地區和烏魯木齊達坂城等地區的風能資源。“十二五”時期,建設哈密東南部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新增裝機容量200 萬千瓦;擴建達坂城風電基地,累計裝機容量達到180萬千瓦。啟動哈密三塘湖、淖毛湖等地區的風電規模化開發,根據外送通道建設進展確定開發時間和建設規模,其它區域的風電項目根據風能資源和當地電網條件因地制宜開發。到2015 年,新疆自治區累計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000 萬千瓦以上。
達坂城地區風電主要在新疆電網內消納,哈密東南部、三塘湖、淖毛湖地區的風電項目除加強本地消納外,利用規劃的煤電外送通道擴大消納范圍,其余規模較小的風電項目在當地就近消納。
(7) 江蘇基地
“十二五”時期,加快連云港北部、鹽城、南通陸上風電開發,陸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200萬千瓦以上。推進鹽城和南通海域的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建成海上風電裝機容量200萬千瓦以上。因地制宜分散開發建設其它資源相對豐富區域的風電項目。到2015 年,江蘇省累計風電裝機容量達到600萬千瓦以上。
通過建設沿岸和海上風電配套的220千伏、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加強風電基地與省內電力負荷中心的電網聯系,以及華東地區省際聯網,促進江蘇省沿海地區風電的市場消納。
(8) 山東基地
“十二五”時期,加快煙臺、威海、東營、濱州、灘坊、青島、日照等地區的陸上風電開發,陸上風電新增裝機容量500萬千瓦。啟動濱州、東營、灘坊、煙臺海域的魯北和萊州灣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建設,建成海上風電裝機容量50 萬千瓦。因地制宜分散開發建設其它資源相對豐富區域的風電項目。到2015 年,山東省累計風電裝機容量達到800 萬千瓦以上,全部在山東省內消納。
通過建設沿岸和海上風電配套的220千伏、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加強風電基地與省內電力負荷中心的聯系,確保海上風電的并網運行。
(9) 黑龍江基地
重點開發大慶、齊齊哈爾、哈爾濱東部(依蘭、通河)、佳木斯、伊春、綏化、牡丹江等地區的風能資源。“十二五”時期,建成大慶市西部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新增裝機規模300萬千瓦。啟動大慶北部、齊齊哈爾富裕等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因地制宜推動黑龍江省其它地區風能資源的分散開發。2015 年,全省累計風電裝機容量達到600 萬千瓦以上。
通過建設風電配套的220 千伏、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加強風電基地與省內電力負荷中心及東北電網的聯系,促進黑龍江風電的市場消納。

2 、加快內陸資源豐富區風能資源開發
加快風能資源較豐富內陸地區的風能資源,包括:山西省的朔州、大同、運城和忻州地區,遼寧省的阜新、錦州、沈陽、營口地區,寧夏的吳忠、銀川和中衛地區。在河南、江西、湖南、湖北、安徽、云南、四川、貴州以及其他內陸省份,因地制宜開發建設中小型風電項目,擴大風能資源的開發利用范圍。發揮這些地區風能資源距離電力負荷近、電網接入條件好的優勢,加強省內及省際電網聯系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大調峰電源建設,立足本地消納同時加強相鄰電網互聯,通過網際協調運行提高消納風電的能力。在實現規劃基本目標的基礎上,鼓勵通過加強風能資源勘查和采用先進的風電技術擴大風電的開發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