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江西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的迫切要求。從江西能源形勢看,轉變能源發展方式、大力發展新能源是必經之路。一是保障能源供應的迫切要求。江西能源資源匱乏,可以用“缺煤、少水電、無油氣”概括,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本省能源生產早已不能滿足需要,當前2/3左右的煤炭需要從省外調入,運距遠達上千公里,不僅成本高,而且能源安全極易受到極端氣候的威脅。二是保護環境的必然選擇。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對江西能源行業的生態環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西能源消費中煤炭的比例約為70%,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對生態環境帶來很大的壓力。加快新能源產業化進程,將有利于優化能源結構、保護生態環境,有利于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的建設,實現全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4.江西發展新興能源產業的戰略選擇。歷史經驗表明,一個地區跨越發展,必須依靠新的技術革命和產業革命才能得以實現。2010年10月10日,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確定了新能源等七個產業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點和方向,提出把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成為國民經濟的先導產業和支柱產業。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將陸續出臺。我省要實現科學發展、進位趕超、綠色崛起的目標,就必須抓住機遇,加快推進包括新能源在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科技創新,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抓住國家加快新能源發展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上升為國家戰略的重大機遇,以資源為基礎,以政策為保障,以項目為載體,以企業為主體,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市場化、產業化發展方向,加快新能源開發利用產業化進程,增強能源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推進能源發展和用能方式轉變,優化能源結構,培育戰略支撐產業,保障能源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立足實際,因地制宜。新能源產業門類多,涉及面廣,要從江西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發,不貪大求洋,不面面俱到,應有所側重,在有資源優勢、技術優勢、市場優勢的重點領域培育形成較強的產業競爭力。
2.市場引導、政府激勵。建立健全有利于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完善政策體系,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投資新能源產業,形成政策推動、需求拉動、市場驅動的合力,促進新能源產業跨越式發展。
3.示范試點,整體提升。新能源產業技術路線多,更新換代快,對于其中技術成熟、市場前景好的新能源項目要堅定不移加快發展;對于一些爭議大的或處于技術轉型期的新能源項目,切忌一哄而上,要做好示范試點,發揮先導作用,帶動新能源應用和產業發展,實現產業整體水平的提升。
4.統籌協調,形成合力。新能源產業是個復雜的體系,必須按照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原則來實施,要打破地域和行業分割,總體規劃設計、分類分步實施,各有關部門和地方要處理好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的關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促進新能源有序、協調發展。
(三)總體目標。
初步建立和完善新能源產業發展機制,新能源開發利用水平全面提升,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農村清潔能源發展取得良好成效,新配套設施形成一定規模;積極參與新能源產業鏈建設,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核心企業;科技研發能力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部分行業達到國際一流水平。
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別實現下列目標:
四、發展重點與布局
“十二五”期間,江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應緊密圍繞總體目標,在“十一五”發展的基礎上統籌規劃,明確重點,科學布局,有序發展。
(一)開發利用重點和布局。
1.水電
積極有序地開發水電。“十二五”期間,在做好移民安置、生態保護前提下,重點建設峽江、石虎塘、井岡山、龍頭山、永太等大中型水電站,同時加快對開發程度相對較低的信江、撫河、遂川江北支等流域中小水電開發。到2015年和2020年,水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497萬千瓦和570萬千瓦(不含抽水蓄能項目容量)。
專欄:水電備選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