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加強海洋科技創新綜合性平臺、專業性平臺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平臺建設,完善現代海洋教育體系,加強重點學科建設和海洋職業技術教育,加快海洋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努力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海洋科技、教育、人才中心。
(1)加快海洋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在海洋生物、海洋化工、新材料、海洋裝備制造技術等優勢領域組建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加快建設或引進船舶制造、工程裝備、儀器儀表等應用技術開發方面的創新平臺。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現有政策渠道,加大對藍色經濟區相關單位開展海洋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完善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機制,進一步加強與日本、韓國、俄羅斯、烏克蘭、印度以及歐美等國家和地區的海洋科技交流合作。
(2)強化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種模式的產學研合作創新組織,推動企業與科研機構建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實行支持自主創新的財稅、金融和政府采購等政策,完善企業自主創新的激勵和投入機制;制定和實施扶持中小科技企業成長計劃,健全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機制,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
(3)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建設海洋科技成果中試基地、公共轉化平臺和成果轉化基地,組織實施一批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促進海洋高技術產業在青島、煙臺、濰坊、威海等地集聚發展,擇優建設海洋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完善海洋科技信息、技術轉讓等服務網絡,規劃建設青島國家海洋技術交易服務與推廣中心。引導企業制定知識產權發展戰略,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申報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城市。
(4)打造全國重要的海洋教育中心。加強海洋專業學院建設,構建門類齊全的海洋學科體系。支持中國海洋大學鞏固海洋基礎學科優勢,重點發展與海洋經濟密切相關的學科專業,將其建設成為世界一流的綜合類海洋大學。支持山東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及區內其他高等院校結合自身優勢和市場需求,選擇發展特色海洋學科專業,支持高等院校與世界知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合作院校、聯合實驗室和研究所。在中小學普及海洋知識,建設青島海洋教育科普基地。
(5)建設我國海洋高端人才聚集地和高素質人力資源富集區。以兩院院士、泰山學者和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為重點,加強創新型海洋科技領軍人才隊伍建設,打造高科技人才培養和集聚基地。在中央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千人計劃”和海洋科教人才出國(境)培訓項目等方面,加大對藍色經濟區的支持力度。建設一批海外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基地)和引智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專業性海洋人才市場,建設東北亞地區的海洋人才集聚中心和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