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國家能源局下達“關于‘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安排的通知”,安排全國擬核準風電項目總計2883萬千瓦,引發市場對風電產業“總量控制”的關注。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強調,首批擬核準項目“規劃銜接”的意義大于“總量控制”,并非限制風電發展,而是通過解決消納問題鼓勵風電發展,其中,“就地消納”是一個重要的思路。
并網管理走向需求側
第一批擬核準的2883萬千瓦項目是怎么確定的?
梁志鵬:首先是企業自愿申報,然后國家能源局結合技術單位和咨詢單位的意見,與電網及有關單位進行多次商量、銜接、核實后,從申報的4000至5000萬項目中遴選出入圍項目。過程中我們結合了區域特點和項目特點,比如北方一些地區風電資源豐富,但是市場消納能力有限,布局就比較謹慎;而南方的河南、江蘇、安徽等省適合分散接入,所受制約較小,就鼓勵多發展。原則上,只要能落實電網接入的項目就能獲得批準,如此可以與電網規劃做好銜接,與“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規劃做好銜接,也可以和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做好銜接。目前下發的第一批項目原則上要求地方最晚今年年底前陸續核準完。到明年初還會下發第二批項目計劃。我們的基本考慮是每年確保2000萬千瓦的新開工裝機規模,同時確保1500萬千瓦以上裝機規模。
下一步對更好地促進風電的接入和消納有什么計劃?
梁志鵬:提高風電就地消納能力是促進風電消納的根本措施。以省為單位看,就地消納意味著在本省內消納的風電比例提高。比如一般認為,省網內可以消納5%的風電,未來將這個比例提高到10%乃至15%有沒有可行性?我們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管理辦法》,此前,我們一直都提發電企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比重,現在我們要對電網企業做出對等要求,未來,我們還將針對地方政府提出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目標責任制,根據各地資源量對各省因地制宜地做出要求。我們還要求大型發電企業撥配專人發展可再生能源,從組織、投資和技術力量上保障可再生能源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