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岳峰](2009-12-26 16:32:44)
這次可再生能源法進行了修改,這是適應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形勢以及應對氣侯變化的需要。大家知道,在哥本哈根會議之后,僅僅不到十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通過了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決定,這首先體現了中國在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決心和信心,同時也體現了中國在應對氣侯變化方面的決心和信心。剛才這位記者提出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在修改之前有一個全額收購制度,這一次修改為“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為具體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規定對符合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經過行政許可或者是備案,能夠符合并網技術標準的可再生能源及電網企業必須全額收購。
[倪岳峰] (2009-12-26 16:33:44)
關于行政許可和報送備案有具體的辦法,根據可再生能源的上網規模,具體按照有關規定來實施。第二個問題是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大家知道,這是這次修改當中的一個重點問題。因為過去在可再生能源發展方面,主要有常規能源的電價附加,另外還有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國家財政拿出的專項資金,這一次把“電價附加”和“專項資金”兩個進行整合形成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我想這是為了更有效地使得可再生能源發展方面的一些資金支持,切實起到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作用。大家可以看到,這部法律中對于基金支持的主要幾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目前,有關方面正在著手起草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管理辦法。我相信,不久的將來將頒布實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