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闡釋了我國開發新能源的思路和舉措。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先生稱:“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以美國為代表的很多國家都把發展新能源作為一個重要的應對舉措。”
此說貌似看清了當今全球能源業的主流發展方向,但如何具體開發新能源,其實遠無通暢大路。可以說,在新能源大都還是夢想、能源需求主要還來自原有能源業之時,新舊能源之間的選擇,未必是我國能源格局的首要問題。準確地說,政府怎么管理現有的能源格局,理順當前資源配置,遠比如何界定新能源重要得多。這一點,從負責制定新能源發展規劃的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在對央視記者關于新能源界定一問的回答中也可看得很清楚,他說:“關于新能源很難界定,各國的說法都不一。”發改委在編制新能源發展規劃時,把新能源主要界定在兩個方面,一是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的能源,二是對傳統的能源進行技術變革所形成的新的能源。但時至今日,上述兩方面的新能源至少在我國都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無法在短時期內成為我們主要的能源消費對象。
這是有數據做依據的。2007年我國發電總量為33000億千瓦時,而按照新能源規劃,到2020年光伏發展規模要達到1000萬-2000萬千瓦,風電計劃總裝機達到1.5億千瓦。此兩項合計,最多1.7億千瓦,就按照它們每年發電2000小時計算,加起來每年不過3500億千瓦時,不考慮未來十多年中國發電的增長,也只相當于2007年發電總量的10%多一點。
也許到2020年,風電能夠解決現在上網不穩定的難題,而光伏電(太陽能)能夠把電池的成本降下來,但依然不足以全面代替現在的能源結構,無法根本改變我國以火電為主的現狀。新能源之所以還不能全面取代舊有的能源格局,看上去有待于技術革新,其實是因為人類面臨著一次完全不同的能源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