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沒有像歐洲那樣下足夠的決心。政府應該堅定信心,決心大一些、目標高一些,有一個明確的信號。我國目前光伏和海上風電兩個特許權招標對市場影響較大。海上風電開發和陸地風電開發的電價問題,牽扯范圍比較大,學會應多宣傳,讓大家理性看待招標結果。

科技部高新司能源交通處處長 鄭方能
優化能源結構 提高技術創新水平
科技的作用就是支撐經濟發展、引領技術進步。要結合國家整體布局,結合可再生能源規劃,考慮今后能源科技的發展規劃。
發展方向應以配合國家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線,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從科技上為實現節能減排提供強有力的配合。發展新能源直接減排;發展潔凈煤提高能源效率;發展智能電網,解決風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等新能源接入傳統電網的瓶頸問題。
能源科技發展有六大技術方向——利用可再生能源技術支撐,直接減排;發展智能電網技術,提高傳統電網運行效率;發展潔凈煤技術。結合我國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提高煤炭發電轉化效率,降低二氧化碳相對排放強度。潔凈煤技術擔負減排的重要責任;發展先進的核能技術,科技引領核電的發展;氫燃料電池將為未來的可再生能源提供技術支撐;發展節能的關鍵技術。尤其工業方面立竿見影的節能技術的提高。
科技部將發布第一批863項目,希望各可再生能源企業積極參與,科技部將秉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擇有優勢單位承擔國家研發任務。這批項目的預啟動總經費100億元左右,第一期能源占15億元。

北京市計科能源新技術開發公司原總經理 王斯成
光伏產業需要加大政策強制實施力度
中國光伏產量世界第一,產業發展有目共睹。歐盟在哥本哈根會議后提出,到2020年光伏發電量要占到整個歐洲發電量的12%,最高裝機達到4億千瓦;美國也提出到2020年裝機達到3.5億千瓦;日本的目標是2800萬千瓦;印度目標是2000萬千瓦;做為光伏產品生產大國,中國的目標僅僅是2000萬千瓦,目標制定得明顯有些過低。
2010年4月歐洲可再生能源委員會公布了《可再生能源思考2050》,提出2050年歐洲全部能源100%由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宏偉目標,認為無論從經濟上還是技術上都是可行的。
經濟上要達到100%的替代,只需要對可再生能源投入1200億歐元。對于技術上實現100%的電力替代,提出了一個非常完整技術路線。尤其是政策,首先實施強制替代時間表,2020年強制執行20%的可再生能源替代,到2030年達到60%的替代,2050年達到100%替代;第二個政策是開放電力市場和能源市場;第三個政策是取消了對常規能源的補貼,并強征碳稅。
強制減排和強制節能幾個強制政策非常有力度,但我們國家還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十二五”期間,是否可以考慮放開能源電力市場、制定強制的替代時間表、對常規能源強征碳稅等問題?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主任 趙玉文
可再生能源發展形勢緊迫
能源緊缺,人類面臨一場世界范圍內的能源危機已成不爭的事實。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生態持續型、循環經濟等概念受到人們前所未有的關注和重視。
目前,中國能源和管理形勢比歐洲、美國和全世界平均情況還要嚴峻。在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應該比歐洲和美國更強烈、更緊迫。我國2020年電的總裝機量保守估計是16.5億千瓦,可能要翻到17億、18億千瓦,光伏最低占0.5%,就是25GW。在規劃中除了這個目標之外,還應設立更高一點中長期的目標,應該對規劃設一個低中高的目標來提高完成的可能性,低目標為25GW,中目標為50GW,高目標為100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