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海上風電+儲能應用。積極探索海上風電、儲能開發相結合,實現風電就地就近消納利用。鼓勵海上風電開發企業實施“海上風電開發+儲能”項目,引導和支持開展儲能技術開發推廣應用。探索培育“海上風電+氫儲能”一體化開發應用新模式,在風電消納、電網調峰等方面形成示范。
3.海上風電+裝備制造等相關產業。立足當地和國內、面向國際海上風電開發,建設面向東北亞的海上風電高端裝備產業園,重點發展以風機、葉片、塔筒等主要部件為主的風電裝備產業。同時,積極培育儲能、氫能、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綜合智慧能源等新業態,加快構建完善風電及相關產業體系。
(二)產業布局
立足我市海上風電產業發展基礎和國管海域、省管海域風電開發規劃,加強與海洋功能區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優化海上風電布局,科學規劃建設深遠海海上風電場,構建“一區一帶”唐山海上風電及相關產業發展格局。
“一區”,即構建海上風電開發集中區。根據我市海上風能資源分布狀態,按照國家、省海上風電開發相關選址原則,依托唐山臨近海域海上風電潛在技術可開發量,規劃形成海上風電開發集中區。
“一帶”,即打造沿海風電裝備及相關產業帶。以曹妃甸區為重點,規劃建設海上裝備制造產業園,統籌布局和發展海上風電裝備制造、儲能裝備制造等產業。同時,在樂亭縣、海港開發區等縣區合理布局發展海上風電相關配套產業,形成沿海風電及相關產業發展帶。
四、重點任務
圍繞培育集海上風電開發利用、儲能應用、電網消納、運營維護、裝備制造、技術創新等于一體的全產業鏈,大力發展海上風電及相關產業,打造環渤海地區重要的海上風電產業基地。
(一)科學有序開發海上風電資源
1.科學進行規劃選址。將唐山鄰近海域海上風電規劃納入唐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加強海上風電場規劃選址與正在編制的國土空間規劃、海洋生態紅線調整成果等相關規劃文件的銜接,嚴格遵守國家、省海上風電選址原則,嚴格限制風電在灘涂和近岸地區布局,推動海上風電產業向深遠海發展、實施集群化開發,減輕對其他海洋活動的影響。
2.有序推動開發利用。根據國家和省海上風電規劃、發展需要和建設條件,合理確定海上風電開發時序,“十四五”時期,重點推進深遠海海上風電冀東場址 1(JD1-1.150 萬千瓦)、冀東場址 7(JD7.150 萬千瓦)兩個海上風電場址開發前期工作,力促盡早投入建設;積極推進規劃場址的后續開發。到 2025 年,累計開工建設海上風電項目 2—3 個,裝機容量 300 萬千瓦;到 2035 年,累計開工建設海上風電項目 7—9 個,裝機容量1300 萬千瓦以上。
3.實施海上風電競爭性配置。依據國家和省海上風電管理辦法,積極制定海上風電競配方案,組織競爭性配置,優先支持綜合實力強、地企合作好、方案設計優、前期進展快、社會貢獻大的企業獲得我市海上風電項目開發權,帶動海上風電全產業鏈規模化發展,引導海上風電產業升級、成本降低,帶動我市風電裝備制造業高質量崛起;積極支持和鼓勵市屬企業參與海上風電投資建設,促進當地企業發展轉型。
(二)積極發展海上風電的儲能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