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紹,最早國家在做可再生能源規劃時,就曾提出要求裝機量在500萬千瓦以上的發電企業要承擔一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額。但因為電網的制約,這一要求并未強制執行。
實際上,盡管風電在中國的發展遭遇包括風機質量、電網事故等問題,但幾乎所有人都認定,并網、消納難才是中國風電發展的最大阻礙因素。
甘肅省電力公司風電技術中心副主任何世恩并不否認這樣的觀點。他舉例稱,甘肅已經達到500萬千瓦的風電可發電量,占到全省電力裝機的比例約為1/5,但是多數時候都不能實現滿發。“有一部分風電是甘肅電網自己管的,但是還有很大一部分屬于西北網調,他們在給風電場下計劃的時候常常要求不能滿發。”
有消息稱,國家將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及能源消費總量指標,核算全國發電配額總數。再以省(市、區)為單位進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配額分配,各地區配額總量有多有少,與能源消費總量分解原則相似。
在分配過程中,主要考慮各地自然環境、資源稟賦、人口分布和經濟水平差異。原則是,不同資源條件省份應采用不同的指標分配方案,同類型的省份則承擔同等的消納義務。
但在何世恩看來,要實現配額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國家下文的話實施阻力不會太大,但是仍然有很多經濟性問題需要解決。”
他分析,許多中東部省份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資源有限,如果要達到自己的風電消納額度,就需要從西北部地區買額度。“但是買了額度還是要輸送,輸電通道的問題依舊沒有解決,而且中間的過網費、輸電費如何計算?”
同樣需要商定的還有各省間買賣可再生能源電量的價格該如何確定。“而國家能源局是無權定價的,這該由國家發改委管。”一位風電業內人士說,“而且新能源要與火電爭奪輸出、消納的額度,是不是需要對火電少發的電給予補貼?”
基于此,這位人士表示,盡管將地方政府作為配額消費義務的責任主體,并以行政考核手段確保政策實施,但“今年內實施《配額管理辦法》仍然有較大難度。”
風電行業普遍低迷
因為西部地區限電,去年一些風電場的發電小時數遠達不到盈虧平衡
事實上,《配額管理辦法》的出臺,可能并不能真正解決風電外送、消納的難題,但是會讓更多人關注到這個問題。“棄風問題已經讓很多風電場的運營出現虧損情況,而配額制出了以后客觀上會促使電網和用戶‘幫助’電力公司改善現狀。”前述風電業內人士認為。
據了解,由于西部地區限電,去年一些風電場的風機發電小時數遠達不到盈虧平衡的2100-2200小時。“甘肅這邊好些風電場的風機利用小時數只有1500-1600小時。”何世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