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家電監會發布通知,表示將支持和引導符合資質條件的不同所有制企業進入電力市場之后,國家能源局昨日(6月20日)下發《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明確表示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石油和天然氣管網建設和能源資源勘探開發等多個領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意見》特別強調,將為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營造公平和規范的市場環境。如在水電、風電等特許開發權的配置上,不得設定限制民間資本進入的歧視性條件。此外在完善價格支持政策這一部分,明確提出“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價格”,這也是在定價機制這一市場核心問題上的一大創新。
完善價格支持政策
國家能源局明確表示,放開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出廠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價格。同時將理順能源價格,引導民營資本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調整能源結構中發揮更大作用;支持民營企業公平享受可再生能源發電、煤層氣(瓦斯)綜合利用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大用戶直接交易,在具備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競價上網試點。
對此,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宋智晨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完善價格支持政策應該是此《意見》最重要的著力點。因為價格是影響供求的主要因素,民間資本通過價格來確定支出成本和銷售收益,良性的價格競爭能夠促進真實成本回歸,這將直接決定民資進入能源領域的資金量和積極性。”
《意見》指出,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對于列入國家能源規劃的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間資本開放,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以多種形式參與國家重點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
據記者了解,國家能源局還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資源勘探開發。繼續支持民間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煤炭資源勘探、開采和煤礦經營,建設煤炭地下氣化示范項目。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以多種形式投資煤層氣、頁巖氣、油頁巖等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項目,投資建設煤層氣和煤礦瓦斯抽采利用項目。
對于備受關注的石油和天然氣管網建設,《意見》表示,將支持民間資本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投資建設跨境、跨區石油和天然氣干線管道項目;以多種形式建設石油和天然氣支線管道、煤層氣、煤制氣和頁巖氣管道、區域性輸配管網、液化天然氣(LNG)生產裝置、天然氣儲存轉運設施等,從事相關倉儲和轉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