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果要進行這場能源體制的改革,成本究竟有多大?
武建東表示,如果組建能源部后,各省區(qū)、市是否也應配套設立能源監(jiān)管機構,同時配套安排上萬的公務人員。同時作為能源部提供法律職能依據(jù)的《能源法》,也應適時出臺。
事實上,早在2005年9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就批示要求立即研究起草《能源法》。隨后在2006年初,國務院匯集15個相關部委組建了《能源法》起草小組及專家小組,組織了十幾次研討會和意見征求會議,《能源法》草案數(shù)十次易稿。最終在2008年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送審稿,并由國家發(fā)改委報送國務院法制部門。不過4年過去了,直至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依然未能出臺。
“改革各項成本都很大,即使能源部真正成立,要實現(xiàn)權力的有效運轉也需以時日。”武建東預計,能源部的組建有望在下屆政府中完成。在政府換屆之后,組建能源部或將成為未來5~10年內能源體制改革的重要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