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方面是由于北方風電并網消納難題尚未解決,造成大量棄風的現象,風電開發商對在北方地區投資新的風電項目缺少積極性;另一方,風電技術取得的突破,提高了低風速地區風機的利用率。此外,南方地區的電價和補貼政策使得在這些地區建設風電廠更有積極性。
金風科技高管稱,新項目的核準帶動了市場對國內風電產業持續增長的預期。而上述國家能源局人士說,“我們會控制在限電地區批新的項目。”
開發新興的風電省份
美國是中國風電產業最重要的出口國。2011年,中國出口到美國的風電機組共130臺,雖然在美國本土風電新增裝機中所占比例并不大,但當年中國全年的風機出口總量為141臺,占比超過了92%。
在對中國光伏產業“雙反”之后,風電產業隨之面臨相同的命運。美國商務部12月18日作出終裁,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應用級風塔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根據這一裁定,中國應用級風塔類產品接受21.86%-34.81%不等的補貼,而產品在美國銷售時則存在傾銷行為。
美國商務部將中國風電塔設備出口商的關稅稅率定在約58%-88%。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被課以約65%的關稅,天順風能的關稅稅率為69%左右;CS Wind Corp.的稅率約為58%。本次結果仍需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終裁,該委員會將在明年一月進行投票。
“這幾乎已經成為了美國的一種習慣。”一位中國風電產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說。上述金風科技高管表示,金風科技在美國市場一直是采購美國的葉片和風塔, “受到影響的是那些在中國采購風塔的美國企業”。
2011年底,美國風塔貿易聯合會提起的申訴,要求對向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征收213.54%的反傾銷稅,在此基礎上再征收反補貼稅。
此后,商務部和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等組織都表達了不滿,希望理性處理兩國的貿易摩擦,但與光伏“雙反”一樣,這些努力都沒能阻止對中國風電企業不利的最終裁決。
中國風電企業曾對國際市場寄予厚望,希望其能在行業危難之時幫助企業抵抗風險,但美國的“雙反”及未來其它國家效仿的可能性則給這樣的想法潑了一盆冷水。
“要關注新興市場,尤其是國內以往被認為不適宜發展風電的地區。”上述國家能源局人士說,“開發新興的風電省份,讓企業在布局上更優化。”
他同時對本報記者稱,國家能源局近期起草了一份《關于促進風電行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并已經上報國務院。但能否獲得批準、會采取怎樣的形式落實仍然未知。
此前,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亦曾表示,風電已經在中國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發展比較快,勢頭也比較好,雖然遇到些問題,但都是階段性的,未來的前景比較好,并透露促進風電發展的措施將很快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