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能源結構調整工作的持續開展必將帶動新能源產業的高速發展,而風電行業必然會被寄予厚望,即便當先有諸多問題需要克服,投資拉動型的經濟發展方式必然促使地方政府上馬更多風電項目。風電項目的審批權已經下放,沿海地方政府必然會借此上馬海上風電項目,而至于并網政策、補貼政策則尚不在有關部門的考量范圍,風風火火的海上風電投資浪潮即將到來。
中投顧問《2013-2017年中國海上風力發電行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指出,2013年2月,《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版)>有關條款的決定》將“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增列為鼓勵類項目。根據《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在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礎上,我國將促進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重點開發建設上海、江蘇、河北、山東海上風電,加快推進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和遼寧等沿海地區海上風電的規劃和項目建設。
海上風電是我國新能源戰略的重要一環,在實施節能減排規劃以及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十二五”是我國海上風電打基礎的關鍵時期,我國將通過建設一批海上風電項目,爭取實現技術逐步成熟、管理逐步規范、政策逐步到位,為今后海上風電的良好發展奠定基礎。預計到2015年,我國海上風電裝機規模有望達到500萬千瓦;到2020年,海上風電裝機將達到300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