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電網建設支撐電能替代。加快各級電網發展,著力解決“兩頭薄弱”問題,努力構建更高層次的樞紐型、更加堅強的受端型和更高水平的智能型的湖北電網。推進特高壓電網建設,建成投產晉東南—南陽—荊門特高壓交流工程,為湖北新增北方火電300萬千瓦,相當于“支援”一個葛洲壩(600068,股吧)電站,每年可節約電煤700余萬噸。更加重視中低壓電網發展,加大建設投入力度,加快實施改造升級,促進終端電網供電能力的提升。
率先推出“綠色電力調度機制”。2008年國網湖北電力在全國率先推出“綠色電力調度機制”,在保障主網安全運行和可靠供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水能,優先調度脫硫機組,合理轉移發電量,發揮現有脫硫設施的減排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
積極服務支持新能源發展。積極服務生物質能、光伏、風電等新能源發展,出臺《湖北省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服務實施細則》,開辟綠色通道,規范服務流程,促進清潔能源發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分布式能源電站(廠、場)26座,容量57.76萬千瓦。
加快電能替代新技術應用。在工業領域,抓住政府、企業淘汰落后產能、轉型升級的機遇,推廣實施煤爐、油爐改電爐工藝和電加熱設備。在交通運輸領域,結合電氣化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主動建設配套電源點和供電服務設施。加強電動汽車智能充換電服務網絡建設和運營,提高電動汽車競爭力。在商業領域,大力實施大型以電代煤(氣)項目,推廣熱泵、電采暖、電鍋爐等技術。在居民領域,大力宣傳電能特點,積極推廣電磁爐、空氣能熱泵、電阻絲地暖等設備。
實施電能替代需要 政府及社會的支持
實施電能替代工程,推動能源消費安全、高效、清潔發展,既需要電網企業的不懈努力,也離不開政府及社會的大力支持。因此,在實施過程中,應加強企業與政府、與社會之間的合作,建立起政府主導、企業參與、社會支持的推動機制,爭取各方力量支持,凝聚推動工作合力。結合湖北實際,我們認為當前實施電能替代應做好以下工作:
控制煤炭消費,大力推進煤改電。針對煤炭在終端被大量直接燃燒的現狀,由政府部門主導推動,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出臺燃煤鍋爐關停計劃和相關獎懲政策,在城市中心區強制淘汰、關停燃煤鍋爐等低效用能設備,配合做好集中供熱、“煤改電”等工程建設。
推廣電動汽車,引導新能源消費。在公交、出租、公務等領域全面推廣使用電動汽車,政府部門應延續電動汽車已有的支持政策,出臺更多優惠政策,并加大對充換電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從車輛準入、運營成本、城市規劃等方面增強電動汽車市場競爭力。
完善財稅政策,突出宏觀性調控。政府主導推進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理順各種能源之間的比價關系,合理確定終端能源消費價格。結合國家銷售電價分類結構調整,規范化肥等高耗能行業電價,減少電力的變相補貼;對環保型終端用戶實行優惠電價政策,提高電力在終端能源市場的價格競爭力。
加快電網建設,保障能源可靠供應。爭取政府支持,由政府統籌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在電網規劃銜接、電網項目審批、項目占地征用、電力拆遷補償、電力行政執法、電力政策宣傳等方面給予更大的支持力度,更多的優惠政策,為電網發展建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推動電網均衡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