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能源安全的四個戰略要素
從以上體現“科學發展”與“生態文明”理念,以及我國國情特點的能源安全觀出發,提出以下我國能源安全的四個戰略要素:
1、節能和減排是保證我國能源安全的基本要素之一。加強節能降耗,大力改變“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發展模式,抑制煤炭、石油、電力和熱能使用中的浪費,抑制不合理需求;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引導能源合理消費,限制能源消費過快增長,推廣節能技術,淘汰落后產能;認真做好建筑和交通節能;對城鎮化提出明確的綠色、低碳的要求,設置“城市排放天花板”,推廣“低碳社區”建設;強化“煤炭、石油消費總量”和“排放總量”的雙控。國家已經明確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0億噸標準煤,2020年能否定量提出總量控制在45億噸標準煤左右,其中,主要是對煤炭和石油消費總量的控制。
2、化石能源的高效、潔凈化利用,是我國中近期能源安全的要素。特別是在高效綠色安全開發的基礎上,提高煤炭的發電和直燃利用的效率和潔凈度,增加天然氣(含非常規天然氣)的比重(盡早使其在一次能源結構中的占比超過10%),發展石油替代,提高車用燃油的品位等,火電必須脫硫、脫硝,并對煤電提出具體要求:每千瓦時煤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至700克左右(目前平均為800多克)。
3、將“以煤為主自給,以引進油、氣為重心”的能源安全戰略,逐步轉向以低碳新能源技術的進步和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作為我國能源安全的長遠戰略要素。從科技、政策、體制等幾方面,推進可再生能源(含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垃圾資源化利用、地熱、海洋能)和核電等非化石能源的穩步發展,顯著增加它們在我國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占領綠色、低碳發展戰略制高點。這是我國能源長遠競爭力的核心,也是保證我國能源安全的長遠大計。國家已明確非化石能源2020年占比大于15%,建議2030年應能大于25%,2050年進一步達到40%~50%。建議成立國家研究中心,加強創新研發,提升核心競爭力。
4、拓寬國內外兩個市場,利用國內外兩個資源,特別是與俄羅斯及周邊國家的能源合作。積極進口石油、天然氣、電力、金屬鈾、高品位煤炭等,增加供給和戰略儲備,是我國能源安全不可或缺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