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機組燒毀事故發生以后,如果采取的預防措施過度,甚至錯誤決策,必然是有害的。例如:某個風電場領導聽說機艙罩殼上的保溫層可能引發火災,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該業主把所有機組的保溫層全部去掉。到了冬季,該風電場的機艙外溫度一般都在零下20℃至零下30℃之間,在極端天氣下,該風電場的環境溫度更低,在去掉保溫層后的第一年冬季,由于機艙沒有保溫材料,不能很好地保溫,從而引發了不少因環境溫度低而產生的故障,這種做法未見對防火的作用,而增加機組故障卻極其明顯。
事故發生后,對風電機組的燒毀,倒塌事故所產生的原因還沒有查清,或由于某種因素的作用,事故分析人員在短時間內就匆忙地得出結論,甚至得出錯誤的結論。這樣,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增加了不少的成本后,既不能解決問題,而且還隱藏了機組真實的安全隱患。由于事故的根本原因沒有查清,所采取的措施不可能有準確的目標,結果,類似事故在必要的條件下將會再次發生。
結語
為了讓風電機組能夠正常運行,減少機組故障,避免重大事故發生,不能僅考慮風電機組本身,應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包括機組附屬機構與設施,例如箱變、風況、電網、線路、升壓站等,以達到減少甚至避免極端事故發生的目的。風電機組的運行環境惡劣,是在主控設定的條件下自主運行,因此,我們要以預防為主,不僅要防止風電機組燒毀、倒塌事故的發生,還要考慮到機組的生產、運行和維護成本,最終達到機組在20年內是贏利的,甚至更長時間內達到度電成本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