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1.建議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將在內蒙古規劃建設300GW大型風電基地向華北、華東電網送電項目布置電力規劃設計單位做可行性研究,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完善、落實,形成總體規劃。將規劃及有關項目分別列入各年度“十三五”及長遠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一期工程爭取在“十三五”期間完成。望能早決策,為發展經濟、減少污染、戰勝霧霾做貢獻。
2.加強內蒙古風電資源調查核實工作,提出開發建設300GW風電中各個風電場的實際優化配置方案。向京津冀、魯、華東電網特高壓交直流輸變電工程的起點及輸電線走廊規劃方案。10GW-24GW風電集中在一起時的風電同時率及實際綜合風電日、月、年發電特性曲線。按照性價比優化原則確定經濟可用容量比例。為確保直流輸電安全建設的火電廠及本地用抽水蓄能電站配置;各風電場至外送特高壓直流換流站及交流1000kV變電站的各級電壓交流電網規劃方案;輔助設施及調度運行優化方案等。
3.在京津冀、山東、華東電網需加快當地風電開發,研究電網在保證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的條件下,對風電的消納能力及可能接受內蒙古送來風電的數量,規劃設想提出的方案是否可行?為平衡風電不穩定性需配套建設抽水蓄能電站比例、數量及優化布局。輸電方案向京津冀電網用特高壓交流,向華東、山東電網用特高壓直流技術經濟上是否優化合理?受電端變電站、換流站如何配置,為保證直流輸電工程安全穩定運行需配置的20%火電是否合適?能否再少些?接受內蒙古風電后對電網上網及銷售電價的影響。建議對電網接受大比例風電及光伏發電后對安全穩定經濟的影響作物理、數學模型試驗研究。在風電及光伏發電比例實際提高到20%以上后,對電網安全運行、影響及改進措施作深入細致科學的分析研究,為確定下一步發展規劃提供科學依據,爭取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到30%-40%以上。
4.研究大比例不穩定電源電網提高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的措施,研究更大容量(5MW及以上)風電機組的制造技術及推廣使用,研究±1100kV容量15GW的直流輸電技術等。
5.用深化改革辦法實施規劃。這是一項規模巨大,項目眾多、涉及面廣、技術先進、投資量大、效益明顯、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又可分成眾多子項目分期分批進行建設、經營,較快取得效益。因此,用市場經濟辦法引入競爭機制,鼓勵民營資本進入,用招標辦法組織多家公司各種資本進入建設經營,打破壟斷,必要時也可考慮組建幾家公司對向不同地區輸電的項目分別負責建設經營管理,促進電力體制改革。為此,國家主管部門要做好項目總體規劃及深化電力改革的頂層設計并加強監管。
6.此外建議研究甘肅、新疆及蒙西向華中、南方電網輸送風電的規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