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萬千瓦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將會綿延分布在我國東部整個海岸線,由于覆蓋面積廣,所以海上風電的前期規劃必須合理并保證可持續利用。”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本報記者表示。
早在2010年1月,國家能源局與國家海洋局聯合印發了《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四年后,國家以更大的力度加快海上風電開發,政策更加透明,這讓公眾對海上風電、海洋資源綜合利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林伯強表示。
據記者了解,福建省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海上風電前期工作。8月初,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與福建省莆田市政府舉行項目對接會談,就國投湄洲灣第二發電廠接入、海上風電集中送出方案建設等進行了具體而深入的協商。
福建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鄭家松提議,建立政企協商聯動機制,簡化行政審批手續,縮短電網建設審批流程,加快推進莆田地區海上風電發展。
標桿電價應充分體現產業吸引力
風能行業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海上風電進展緩慢,僅有東汽、遠景和聯合動力3家企業在潮間帶項目上有裝機。全年新增容量3.9萬千瓦,同比降低69%。
截至2013年底,我國已建成的海上風電項目共計42.86萬千瓦。2013年新增的3.9萬千瓦全部為潮間帶項目。截至2013年底,我國潮間帶風電裝機容量達到30.05萬千瓦,近海風電裝機容量為12.81萬千瓦。
有業內人士分析,近年來,我國海上風電發展異常緩慢,主要源于電價政策不明晰。
今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國內海上風電的標桿電價:2017年以前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含稅),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含稅)。
促進海上風電產業的發展,標桿電價是其原動力。富有“吸引力”的標桿電價在海上風電產業發展的初級階段有兩大好處:首先,讓參與企業有利可圖,只有企業從中獲利,才可能有資金投入技術研發的再生產過程;其次是可以聚集人氣。
林伯強通過一個簡單的例子給本報記者講述了這一道理:海上風電具有 “誘惑力”的標桿電價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制造商、運營商等進入海上風電領域。可以預見的是1000人帶來的技術推動力遠比10人要大得多。通過不斷的技術進步,海上風電發電成本會得以降低,最終步入規模化、產業化的良性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