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適當調整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3008號),從發文時間上看,這應該是2014年關于風電的最后一個,當然也是最重要的一個文件了。收到文件后,企業的心里一定是各種動作,既要計算一下利潤率的下降程度,又要看看時間節點怎么安排項目建設進度,最后找來找去意猶未盡,也沒發現執行期,下一次降價是什么時候不得而知。
一、關于降價幅度
此前坊間傳說的降價方案得到證實,2/2/2/0方案塵埃落定。《通知》明確,“對陸上風電繼續實行分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此次資源區并未做調整,更加細化的方案留給了未來。“將第I類、II類和III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分錢,調整后的標桿上網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49元、0.52元、0.56元;第IV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維持現行每千瓦時0.61元不變。”那么,這一降價幅度,到底對企業的收益有多大的影響呢?依據中國風能協會此前測算的結果,大致如下:
依據主要新能源企業年度報告數據,平均運行小時1903小時,平均含稅電價0.568元/度,以20年生命周期的陸上風電項目為例,資本金20%,銀行貸款80%,貸款期15年,貸款利率為7.2%(長期貸款基準利率6.55%,各銀行對風電項目的貸款利率平均上浮10%,實際利率已超過7.2%,如考慮其他小投資商,此利率水平更加保守),進行測算:項目內部收益率為10.77%,前十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7.43%,略高于銀行貸款利率。針對主要投資商的現有項目,如果降價0.02元/度,項目資本金內部收益率將從10.77%下降到9.21%,項目前十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將從7.43%降至5.79%,分別下降了1.56個百分點和1.64個百分點,即電價每下調1分錢,上述兩項指標就分別下降0.78和0.82個百分點。一部分項目凈資產收益率將低于銀行基準利率,意味著這部分風電項目將不具備投資價值。于此相對的是,山西、安徽等風能資源較好、項目存量較大的第IV類資源區將迎來快速發展局面。國家調整產業布局的“效果”會非常明顯。
二、關于降價目標
一直以來,“同網同價”、“風火同價”是風電電價發展的目標,認為這樣就提高了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率,這樣就促進了風電市場競爭力的提高。但這樣的簡單比較,既不科學,也不公平。燃煤發電電價不是其完全成本的體現,沒有反應出煤電的環境外部性。按照國內外國家知名研究機構測算結果,如果把燃燒煤炭所帶來的污染物排放、水污染、工人傷亡、地表形態的顛覆性改變等隱性成本都計算在內,并把這些成本轉移到電費賬單上,那么燃煤發電的電價要至少增加一倍到兩倍。而這些實際上是由社會資金、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發展質量來買單。如果將這部分高昂的外部性成本全部分攤到煤電電價上,煤電價格將立刻失去競爭力。如果都按完全成本來計算,風電已經非常具有市場競爭力。一直以來,大家只是看到給風電等新能源的補貼,但風電的補貼資金規模遠遠小于對煤電的補貼。2013年風電補貼約為200億元,至2015年約為300億元。按2013年火電全口徑發電量計算,僅脫硫、脫硝、除塵這些公開補貼就達1131億元,還不包括傷亡撫恤等隱性補貼。孰高孰低,顯而易見。
三、關于時間節點
《通知》規定,新電價政策適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準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陸上風電項目。也就是說,對于前三類資源區,政策出臺前已經核準的項目,只管放心從容地進行建設,但一定要在明年1月1日前并網運行,否則對不起,只能按新電價執行了。目前已通過核準的項目存量中,IV類資源區的占據近半的比例,所以大家擔心的“搶裝”盡管還是會如期而至,但也不至于“瘋狂”。國外的電價政策出現變動時,也會有搶裝現象,作為市場應激行為,也屬正常。無可奈何,只能期待大家都冷靜克制一些吧,別忘了質量永遠是長遠生存之道,千萬別任性,別賭氣。
此外,文件也強調了補貼結算和確保政策執行到位等問題。但仍留下了不小的懸念,就是這個政策的執行期限,并未在文件中明確,自然也就無法給企業投資提供明確的預期。電價政策作為對風電產業發展最重要的支持政策,其連續性和穩定性直接影響到企業的行為和市場的波動,對產業的意義不言而喻。沒有預期或頻繁變動,都是投資方最擔心的事。產業只能寄希望于未來電價政策能夠更加平穩、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