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施行配額制的國家,均相應地擁有一個嚴格的監管機制。
“在中國,配額義務的監管,必須由一個強勢部門承擔。”上述專家表示,“中國當前正處在行政體制改革之中,特別是在《能源法》還沒有正式頒布的情況下,配額制政策監管者的身份只能由目前的國家能源局承擔,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管理部門會同電力監管部門完成。”
而相應配額義務完成的考核,則可以考慮將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消納量計入各省(區、市)的節能減排考核指標,以提高各地區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積極性。
在這種制度安排之下,各級政府的能源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將定期向國家能源局報告配額指標的完成情況。國家能源局則應在完成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分析和整理基礎上,定期向社會發布。
來自發改委能源所的意見同時認為,對于按時完成配額指標義務的電網企業和發電公司,考核監管部門應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名錄,給予表彰。相反,未能按時完成配額指標義務的電網企業和發電公司,應依法給予處罰。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第29條的規定,電網企業未按照規定完成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造成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由國家電力監管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經濟損失額1倍以下的罰款。
業界人士表示,若以此恩威并施的政策執行《可再生能源法》,當下中國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難的情況將得到根本緩解。
更有知情人士透露,其實早在原來的《可再生能源法》(注:不是修訂案)起草過程中,就曾考慮引入可再生能源配額制,但來自電力企業和電網公司的反對聲較多,最終,“為了法律能順利通過,將配額制去掉了”。
不過,若此次配額制獲得通過,是否意味著與之對應的上網電價法將從此被中國屏蔽。對此,業界爭議仍然較大。
在可再生能源領域,水電之外,中國目前發展最為迅速的當屬風電,按照規劃,中國還將在未來十年將風機裝機容量翻上數番。而為了刺激風電的發展,去年年中,中國政府推出了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能資源區,相應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由于企業從事風電有了明確的收益預期,中國風電去年裝機容量進一步激增,當年裝機容量超過1300萬千瓦,實現連續第四年翻番增長的同時,也躍升為全球風電增長最快的市場。
在光伏市場,過去數年,中國經過數輪特許經營權招標(主要是針對上網電價的招標)之后,業界對于政府推出上網電價一直抱有熱切期望。
如果此時,政策突然轉向配額制,作為目前上網電價更高的光伏產業,將遭遇包括風電在內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強力擠壓,其對產業的打擊可想而知。
有專家表示,在當前全球普遍實行“綠色新政”、發達國家重新轉向高端制造以及中國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大背景下,出現這種情況將是難以想象的。(司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