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沒有規劃,消納方向不明確,風電開發與電網建設之間不協調,不能做到有機銜接;二是風電項目與電網項目審批脫節,國家和地方分別審批,先批風電項目,后批電網項目;三是建設工期不匹配。” 舒印彪舉例,“通常首臺機組建設周期僅為6個月,全部建成需要一年左右;電網工程建設周期長,輸電線路需要跨越很多市縣,協調工作難度大,220千伏輸電工程合理工期需要一年左右,750千伏輸電工程合理工期需要兩年左右。”
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也出席了這次座談會,他甚至支持合理的“棄風”“風電裝機和出力之間有差距,一百萬千瓦機組大部分時間僅運行四五十萬千瓦,不能簡單地用風電的容量來配電網輸電工程容量,合理棄風是有必要的。”史立山表示。
風電電源點建設過快 國網對上網風電實施嚴格準入
一方面是國家鼓勵新能源發展和節能減排的需要,另一方面是風電電源點建設速度較快與送電通道建設嚴重滯后的不協調、不聯動局面。
張粒子告訴記者,原來我國對電源規劃有比較嚴格的規定,但電力體制改革之后,基本由投資主體自己決定電源建設,“有一個風電的裝機容量限制,在這個容量之上的是由國家能源局審批,之下的由地方政府批,但現在很多地方上風電項目都是正好卡在這個容量之下建設的。”
史立山表示,現下我國的風電制造業有一些無序發展和盲目發展的跡象。他強調風電企業的設備必須要符合入網標準。
而國家電網近年來一直在強化風電上網的嚴格準入機制,舒印彪在這次工作座談會上也提出要加強并網技術管理的程序化和規范化,建立檢測制度。
2009年12月,國家電網公司《風電場接入電網技術規定》作為企業標準正式頒布,提出風電場需要具備功率控制、功率預測、低電壓穿越、監控通信等功能要求。今年2月頒布的企業標準《風電調度運行管理規范》進一步提出了風電場在并網管理、發電計劃管理、檢修管理、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化裝置管理、通信運行管理以及調度自動化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日前國網公司還制定了《國家電網公司風電場介入系統設計內容深度規定》、《風電運行控制技術規定》以及《風電功率預測系統功能規范》等多個配套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經國家能源局批準,國家電網公司投資3 .5億元在旗下的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建立了國家風電技術與檢測研究中心。“目前該中心的基礎研究平臺已經基本完成、移動檢測設施建設進展順利,現場試驗基地工作有序開展。”舒印彪向記者透露。
該中心作為風電機組的入網檢測機構,掌握著發放風電機組“入網證”的生殺大權。
“今后,對新投產風電場,更要嚴格按照《風電接入電網技術規定》的要求,開展風機入網認證和并網檢測,保證風機性能和電網安全。而對已投產機組要進行評估,不合要求的要逐步實施改造。”舒印彪表示。
將企業標準上升到國家標準也是國家電網力圖在這次座談會促進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