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后,能源生產企業的納稅比例和納稅額均將大幅上漲。江蘇油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目前石油30元/噸的資源稅最高標準計算,年產原油170萬噸的江蘇油田,預計繳納資源稅5100萬元。而如果按照改革后的標準,以原油價格每噸5000元計算,按照5%的稅率,每年就將繳納4.25億元資源稅,改革前后差距近8倍之多。
徐礦集團一位人士也表示,煤礦企業的稅負不宜過高,特別是在尚未配套電力行業價格機制改革的情況下,如果煤炭資源稅稅負過高,下游的電力行業成本壓力也將進一步加大,最終很有可能由消費者來“買單”。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指出,現行從量計征方式下的實際稅負已顯得過低,不能很好適應以稅收杠桿促進節能降耗的客觀需要。因此,資源價格市場定價,超額利潤應該由政府收取。因為資源屬于國家和全體公民所有,開采要征稅。而國外即使德國、法國這樣低稅率的國家,原油資源稅也為中國的數倍,美國則更高。
推出時機是否合適?
目前,對于此次改革的最大爭議還在于時機的選擇上。通脹壓力之下,現在推行改革是否會引起新一輪漲價?
在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賀在華看來,現在是資源稅改革的最佳時機,上半年資源稅改革中重要的阻力是來自于CPI。由于資源性產品影響廣泛,一旦推動資源稅改革,相關商品的價格將會增加,從而推動CPI上漲,這也是政府在推動資源稅改革中最大的顧慮。但是隨著政策效果的逐步顯現,今年下半年國內CPI將會企穩,整體經濟保持平穩,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資源稅改革對經濟穩定帶來的不利影響,因此今年下半年是寶貴的時間之窗。
“在CPI持續高企的現階段,資源稅改革的推出時機值得商榷。” 江蘇省社科院財貿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駱祖春表示,比如石油作為初級產品,是工業體系中的上游產品,各行各業都有衍生品需求,石油一旦漲價,勢必將引發新一輪的漲價潮。但他也認為,對資源稅的稅價配套改革聯動引起的價格上漲,政府要及時提高低保標準,確保低收入群體實際生活水平不下降,使這項改革盡量避免對民生的短期沖擊。而中等收入階層以上居民則完全有能力消化這樣一個價格上升,當然也應注意調整消費方式和模式,包括節能節電、節約資源性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