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26日,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可再生能源定額站)在北京主持召開了陸上、海上風電場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辦法及費用標準等制、修訂成果評審會議。參加會議的有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龍源電力集團公司、上海東海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務工程有限公司、交通部水運定額站、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和各直屬設計院造價、計劃部門的專家及代表近40人。
會議由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總工程師、可再生能源定額站站長郭建欣主持,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王民浩出席會議并做了重要講話。會議聽取了可再生能源定額站及有關參編單位關于《陸上風電場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辦法及費用標準》(修訂)、《陸上風電場工程概算定額》(修訂)、《海上風電場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辦法及費用標準》、《海上風電場工程概算定額》和《風電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等制訂情況的匯報,并分組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和評審。
評審認為,本次制、修訂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和依據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法律和規定,主要內容和標準基本合理,對進一步規范陸上、海上風電場工程概算編制和項目建設管理起到積極作用。可再生能源定額站及各參編單位應在吸收本次評審會議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盡快做進一步的修改完善,并報國家主管部門盡早頒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