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間公告,3月9日,天奇股份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無錫天奇竹風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應訴通知書和民事裁定書。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浙江運達風電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告公司(被告二)及公司下屬子公司無錫天奇竹風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并受理原告要求對被告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請,凍結被告銀行存款人民幣4839萬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天奇股份公司公告稱,原告與被告一于2009年1月簽訂采購合同,約定由被告一向原告提供100套800KW風力發電機組竹制槳葉及附件,總價7040萬元。后在安裝運行過程中間,竹制槳葉出現問題,因業主的要求,決定以玻璃鋼槳葉更換,原告以被告一未全部履行更換槳葉為由提起訴訟,并以公司與被告一之間,以及被告一與公司的下屬子公司無錫乘風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之間存在高管交叉任職,經營范圍混同,辦公場所混同,人員混同,財務混同,對子公司生產經營的過度干涉為由,將公司列為被告二,要求承擔連帶責任。
天奇股份公司表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實際凍結被告銀行存款人民幣898.77萬元人民幣。2012年3月9日,公司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保全異議申請書》,對原告認為公司與下屬子公司存在混同經營為由將公司列為被告及查封公司的賬戶提出異議。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公司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特向法院申請解除查封,公司愿意向法院提供相應價值的財產作擔保,將來的判決如果認定公司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公司愿意承擔并且有能力承擔法院判定的責任。公司下屬子公司無錫天奇竹風科技有限公司則 于2012年2月3日成立清算小組履行清算注銷程序,該公司于2012年2月4日正式刊登《注銷清算公告》。
天奇股份公司表示,本次訴訟因無法確定最終訴訟結果,對公司當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目前尚無法確定。鑒于無錫天奇竹風科技有限公司已進入清算程序,公司年度審計時已將無錫天奇竹風科技有限公司的部份資產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并將剩余凈資產全部計提預計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