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電監會發布《2011年度發電機組并網運行情況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這是我國首份專門針對發電機組運行情況的專項監管報告。
《報告》顯示, 10個省份存在60萬千瓦與30萬千瓦等級機組利用小時數“倒掛”現象,發電機組負荷率較低、旋轉備用率較高;部分電力調度機構執行并網運行管理考核工作不規范;地、市級調度電廠并網運行管理相對薄弱,并網調度及運行管理水平需要提高。
10省區大小機組利用小時倒掛
《報告》顯示,2011年全國共有10 個省份60 萬千瓦與30萬千瓦等級火電機組利用小時數“倒掛”,南方、東北、西北區域倒掛明顯。2011年還新增吉林、黑龍江和陜西3 個“倒掛”省份。
在10省區中,甘肅省“倒掛”最為嚴重,由去年的521小時擴大為795小時(-795)。其余9個省份分別是:吉林(-625)、寧夏(-574)、黑龍江(-427)、山西(-399)、陜西(-340)、貴州(-316)、浙江(-151)、廣東(-101)、湖南(-87)。
據了解,“倒掛”現象在2010年同樣存在,對比數據來看,2011年出現6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低于30萬千瓦級機組的“倒掛”省份比2010年減少3個。
“目前而言,大小機組利用小時數‘倒掛’存在多種原因,其中包括電網架構問題、電力調度安全問題、缺煤停機等等。” 華東電力部門一位專家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比如某些地區,60萬千瓦機組多在資源中心,接入的是500千伏等級電網,而30萬千瓦機組多在負荷中心,接入的是220千伏等級電網,這樣30萬千瓦機組的出力就會相對較多。”
然而,“倒掛”現象背后更引人深省的還是調度問題。為何大容量、低能耗大機組出力反而受阻?
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說:“目前,我國電網仍在延用計劃經濟時期平均分配發電量的調度辦法。即電廠不論發電方式和能耗水平,每年都可以從電網那里獲得基本相同的計劃發電利用小時數。在實際調度中,小機組未完成發電量計劃時,大機組還要讓路,這種調度方式等于鼓勵小火電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范必還表示,如果真正實施了節能發電調度,60萬千瓦與30萬千瓦等級機組利用小時數“倒掛”現象將不會出現。
地調并網仍不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