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白城富裕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城風電”)為我公司持有80%股權的控股子公司航天閩箭新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閩箭”)的全資子公司,我公司為白城風電的實際控制人。
2013年1月29日公司經理層經董事會授權,通過公司子公司航天閩箭對白城風電100%股權實施收購行為。在收購前, 白城風電有二筆長期保證借款,分別為:向中國建設銀行[-0.70% 資金 研報]白城開發區支行借款5800萬元,截止2013年11月30日余額1750萬元,期限至2016年12月14日,利率為銀行同期基準利率,保證人為:白城城原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城原公司”)、吉林省百強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白城電力鎮賚變壓器有限責任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白城開發區支行借款7500萬元,截止2013年11月30日余額4400萬元,期限至2019年7月14日,利率為銀行同期基準利率下浮10%,保證人為白城城原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2013年6月7日,白城風電的100%股權已全部變更至航天閩箭新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因此原有擔保人提出不再對上述借款進行擔保。同時上述借款銀行提出變更擔保人時,該兩筆借款余額不能由航天閩箭提供擔保,要求我公司為上述兩筆借款余額提供全額保證擔保。
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董事會認為上述擔保風險可控,為確保白城風電生產經營需要,董事會同意公司為白城風電向中國建設銀行白城開發區支行上述兩筆借款余額共計人民幣6150萬元提供全額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期限分別為:截止2013年11月30日余額為1750萬元的借款,擔保期限自公司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截止2013年11月30日余額為4400萬元的借款,擔保期限自公司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止。同時要求航天閩箭新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我公司上述全額擔保提供反擔保,在航天閩箭新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足額有效反擔保之前,我公司不得為白城風電上述銀行借款提供擔保。
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根據《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