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用戶直購電
2013年是直購電政策出臺較為密集的一年。3月份,國務院下發《取消下放第一批行政審批事項通知》,明確取消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行政審批。5月,國家能源局發布公告稱取消或下放一批涉及能源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包括取消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的行政審批,并于7月又下發《當前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實行差別化的準入政策,減少行政干預,加快輸配電電價測算,確定合理電量規模。10月,國家能源局、工信部發布《關于規范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通知》要求糾正各種變相的讓利優惠行為,加強監督管理。
然而,看似掃除政策障礙的直供電卻障礙重重,發電企業、電網和用戶三者的利益關系難以平衡。電力計劃體制和市場行為本質上是兩種不兼容的機制,不經頂層設計的電改和單打獨斗必然只能“進一步退一步”。在輸配電價成本難以厘清、價格不能反映市場信號、實行計劃發電量和電網體制不支持的情況下,推進直購電困難重重。通過引入大用戶直購電建立實時競爭發電市場,從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道路依舊任重道遠。

3.上網電價下調
發改委通知下調部分地區發電企業上網電價
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決定在保持銷售電價水平不變的情況下適當調整電價水平。其中,降低北京、上海等27個省市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適當降低跨省、跨區域送電價格標準,同時,提高環保電價及上海、江蘇等省市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
通知要求,除四川、云南不變外,降低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27個省(區、市)燃煤發電企業脫硫標桿上網電價,其中,上海、江蘇、浙江下調幅度最多,為2.5分/千瓦時(含稅),其次是廣西,為2.2分/千瓦時(含稅),黑龍江下調的幅度最小,為0.6分/千瓦時(含稅),其余省市大部分下調幅度在1~2分/千瓦時(含稅)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