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訴訟
有關企業也都在考慮是否對電纜卡特爾聯盟企業提告。丹麥TSO電網在接受風電月刊采訪時表示,現在對歐委會關于電纜卡特爾聯盟的公告非常重視。公司在歐委會裁定的卡特爾聯盟時間段向涉嫌企業購買過電纜,并正在調查是否受到了卡特爾電纜聯盟的影響,是否存在損失。
丹麥TSO電網公司法務官表示,“我們的調查取決于市場,因為歐盟裁定書中認定的相關市場對公司而言還需進一步調查。”2014年4月,歐委會公布的裁定公告只涵蓋了高壓地下電纜和海底電纜。但是,“鑒于電力部門反復提醒卡特爾聯盟所帶來的惡性影響,警惕性仍然是必要的。
供應商短缺
供應商短缺,海上風電場電纜市場僅少數企業參與是導致行業壟斷的一大因素。2013年,歐洲海上風電場的陣列電纜供應商主要是耐克森占39%,英國JDR電纜占27,德國NSW電纜占12%,普睿司曼占8%,Parker Scanrope占6%,ABB占4%,其余占4%。另外,海上風電場與陸地電網連接的輸出電纜方面,普睿司曼以27%的市場占有率排在第一位,其次,耐克森、安凱特以及ABB分別占21%,JDR和Parker Scanrope占剩下的10%。
卡特爾處罰
卡特爾聯盟卡特爾是壟斷組織形式之一。生產或銷售某同一類商品的企業,為壟斷市場,獲取高額利潤,通過在商品價格、產量和銷售等方面訂立協定而形成的同盟。同盟參與者在生產、商業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獨立性。
對卡特爾聯盟處罰的計算方式是根據2006年6月頒布的反托拉斯法。參與卡特爾聯盟的企業最高可以被處罰年總營業額的10%。在這個限額內,罰款可以高達壟斷領域銷售額的30%乘以參與壟斷的年限。而處罰款中的一部分,也就是所謂的聯盟“入門費”也可以不考慮壟斷年限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