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稱還未決定是否繼續投資BC風電項目
京華時報訊繼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做出裁決后,上周六,三一集團在京召開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說明會。三一集團董事、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表示,案件的未來如何將很大程度取決于對方,如果美國外資委員會(CFIUS)和奧巴馬總統提出上訴,三一將繼續奉陪到底。
2012年7月和9月,美國外資委員會和美國總統奧巴馬先后作出裁決和簽發總統令,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中止俄勒岡州BC風場風電項目,要求三一在美關聯公司Ralls在兩星期內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并且在90天之內從這個項目中撤走全部投資。Ralls則先后向美國外資委員會和奧巴馬提起訴訟。
7月15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就Ralls訴美國外資委員會和奧巴馬總統案做出判決,認定奧巴馬總統下達的禁止Ralls俄勒岡州BC風電項目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剝奪了Ralls在BC項目中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這意味著三一訴奧巴馬總統在美巡回法院獲勝。
“這個案件從概念上是否完全勝利還需要看后續進展,但從實質上看,三一已經取得勝利。”美國風電項目訴訟律師夏廷康說。
向文波表示,案件接下來有三種發展可能,首先,美國外資委員會和奧巴馬總統可能上訴,如果上訴,三一將繼續把官司打下去;其次,如果前者放棄上訴,三一將取得徹底勝利;其三,也不排除雙方律師層面達成進一步和解的可能。三一如何應對,將取決于對方做出何種反應。
三一則將繼續在美國從事相關經營業務。向文波還表示,關于BC風電項目,三一也面臨三種選擇,一是將這個項目投資繼續下去,二是轉讓出去,另外也可能選擇新的合作區域,“還沒有做最后的決定”。
知名律師、國際索賠訴訟專家郝俊波指出,CFIUS在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時間里,一直比較驕橫,在處理類似情況時總是有些疏漏,在程序上也存在問題。三一贏了程序,已經度過了技術層面最難的一關。接下來,一旦進入實體,三一方作為原告有權利要求CFIUS出示非保密證據。“以前從來沒有一個被CIFUS叫停的企業走到這一步,在司法領域上,三一給所有被叫停的企業開啟了一扇大門,可以讓企業擁有話語權和CFIUS平等交流。也許三一方會取得更大的勝利,也許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更進一步,但是推開這扇門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