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問題解決后,可以考慮調整電價,進行電價的改革”。李俊峰呼吁,政府盡可能不要出臺“斷崖式”的政策。“特別是設定一個期限,對行業的發展,特別是對長期穩定的電力市場來說,是不利的”。“比如價格到什么時候截止,要提前預告,給三年,至少兩年的寬松期,不要只給幾個月”。
對于可能的調價,李俊峰還特別提醒風電企業應該理性看待,尤其是“6.30”大限的問題。李俊峰認為,搶裝可能帶來裝備成本的提高和裝備質量的下降。以前光伏行業就曾經出現過這樣的情況。“大家在幾個月時間內裝上幾百萬千瓦,造成裝備短期內供應緊張,使得一些殘缺不全的準備退出市場的企業又活過來了,一些不好的零部件又賣出去了”,“對裝備來說帶來的后果是很嚴重的”。
“如果成本安裝費用增加了5%,風機可靠性降低了5%,相當于發電量也降低了5%一樣”,李俊峰表示,現在降價幅度還不明確,搶裝的效果不見得就好。搶裝增加的成本,甚至可能會超過降價的幅度。
李俊峰再次強調了統籌規劃對于風電等清潔能源發展的重要意義,他呼吁盡早出臺“十三五”環境規劃和能源規劃,改變過去經濟規劃先出臺,環境規劃和能源規劃為經濟規劃背書的狀態。“要有約束的發展”,“應該把經濟發展裝進環境容量和能源消費總量的籠子里,”“給經濟發展這匹馬戴上籠頭,這個籠頭就是能源和環境的容量,要拽著它點,別讓它跑得太快”。
李俊峰強調,不能再犯“十一五”、“十二五”時期新能源發展和電網規劃脫節的錯誤,應該和全國的能源規劃平衡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