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巡視員歐鴻接受媒體采訪,再次對《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行解讀。加上此前召開的2次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后3次解讀指導意見,對其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指導意見提出了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創新投資運營機制,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等方面的創新措施。涉及能源、電力眾多領域,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事實上,能源電力領域引入社會資本早已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同時能源電力領域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從未減少過。
“指導意見的印發實施,對進一步打破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營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潛力,穩定有效投資,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
指導意見或許標志著一場能源投資盛宴開啟,而這次的主角是社會資本。
社會資本已較好進入風電、光伏領域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清潔能源,有利于我國推進能源的清潔化,優化能源結構。”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司長何炳光表示,“我國是世界上新能源發展最快的國家,2013年新增的光伏裝機容量3800萬千瓦,占全球新增的34%,風電新增1610萬千瓦,占全球新增的46%,優化能源結構對促進大氣污染防治是非常重要的方面。”目前,我國在鼓勵風、光電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對國有資本和民間資本實行無差別政策。而近年來,隨著國家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新能源領域政策不斷完善,新能源產業基本形成了平等、開放、有利于各種投資主體參與的市場環境。
據統計,目前我國風機制造產業民間資本占50%以上,風電場開發項目民間資本占18%左右。同時,太陽能電池企業大部分為民營企業。
“光伏項目非常適合民營資本的投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朱明表示。據介紹,2013年8月與今年8月,國家能源局先后批復了30個國家分布式光伏示范區,其中26個示范區的項目業主都是民營企業或者是民營企業參與成立的企業,民營投資光伏領域效果非常明顯。
對于風電和光伏社會資本已較早進入的領域,此次指導意見印發重在進一步激發社會資本投資這些領域的積極性。
特別的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2次新聞發布會上,分布式光伏多次被提及。
朱明表示,為進一步激發社會資本投資分布式光伏發展,將進一步加強簡政放權,針對于分布式光伏項目小、投資主體眾多、管理程序復雜的特點,將發電的管理權限下放到地市級的能源主管部門進行相關的備案,并且對各個環節進行簡化。同時,將進一步深入推進發展創新,進一步優化投資服務,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