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具名的一家大型上市央企的董秘向記者表示,在具體操作中,公司高管一般是這樣規避內幕交易風險的:一般在業績發布前一兩個月,或重大重組和經營活動形成公司決議之后,高管和相關關鍵知情人員都不得買賣相關股票。“但這只是慣例,而不是硬性規定。”該董秘表示,因為很難證明自己不了解這些內幕消息。
該董秘認為,內幕交易的灰色地帶在于,沒有形成確定意見前的信息,算不算內幕交易,這個很難判定。恰如崔殿國購買股票的時機,是在國資委對南北車合并重組決定之后,還是雙方合并重組工作組成立后的決議,很難定論。
至于南北車高管是否可以在敏感期買賣自己或者重組對象的股票,據了解,目前資本市場流行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只要掌握了內部信息,就不能買賣,雙向買賣都不行。而另一種則認為關鍵看買賣的出發點是否為了獲利,如果知道利空消息出售股票則屬于違規,但南北車這種明知重組反而賣出的行為,應該理解為一種主動避嫌的行為,不是違規。
在此理解下,涉事的南北車部分高管也曾微利或虧損地出售相關股票,或是出于避嫌之考慮。
“這么多高管集體買賣相關股票,無疑會遭到證監會的調查。”柯荊民認為,具體的認定,需要證監會進一步的調查,如果查實情節嚴重的或將移交司法,或被追責。
1月9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回應有關南北車內幕交易質疑時表示:“對南北車的情況還不了解,等了解了再說。”
據了解,當下證監會正在嚴打內幕交易,目前,證監會已將涉嫌利用43家上市公司內幕信息,從事非法交易的125名個人和3家機構移交公安機關。
不過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及相關公司高管向記者表示,即使證監會介入調查,對于南北車的合并重組事宜將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兩家公司仍會按時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