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風能資源術語》等4項氣象國家標準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并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次新發布的4項氣象國家標準涉及風能氣候資源、大氣成分觀測預報預警服務等領域。《風能資源術語》標準界定了風能資源常用基本術語和定義,適用于風能資源的測量、計算和評估,以及風能資源的開發利用等相關領域。
另外3個配套的大氣成分觀測領域的氣象國家標準為《氣相色譜法本底大氣二氧化碳和甲烷濃度在線觀測方法》《氣相色譜法本底大氣二氧化碳和甲烷濃度在線觀測數據處理方法》以及《氣相色譜法本底大氣一氧化碳濃度在線觀測數據處理方法》,依據WMO/GAW的有關技術要求以及國內外科研和業務觀測實踐經驗編寫,分別對本底大氣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碳濃度觀測方法、觀測數據的處理及控制標記等內容作出了詳細規定。
目前,由中國氣象局歸口的氣象國家標準為58項(其中強制性標準4項),現行行業標準達262項,氣象地方標準達280多項。此次發布的《風能資源術語》等4項氣象國家標準由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等國家級業務科研單位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