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頭管理難審批
項目審批難也是導致海上風電項目進展緩慢的原因之一。章建忠說:“2013年開工的中廣核在廣東某項目,到現在環評審批手續沒有辦完。”
與陸地風電通常建設在人煙稀少的丘陵地帶不同,海上風電常建于潮間帶和近海,海洋、海事、環保等眾多部門均對此有不同程度的管轄權利。
在國家能源局9月15印發的《關于海上風電項目進展有關情況的通報》中,積極協調海洋、海事、環保部門依然是其中重要內容。可見制約海上風電發展的“多頭管理”依然是個大問題。
華東勘探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趙生校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導致海上風電協調難進展緩慢也存在客觀原因。海洋環評的專業性強,比較復雜,此前我國沒有海上風電環境影響評價規范和依據,需要深入調查和論證,而這需要一定的時間。
客觀原因僅是一方面。今年9月,國家能源局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建立部門間的統籌協調機制,做好與海洋、海事、環保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幫助企業協調落實項目建設的用海場址等問題,促進具備條件的項目盡早開工建設。此前的2010年和2011年,國家能源局與國家海洋局就先后聯合下發了《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和《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針對海上風電開發建設中的流程進行了清晰的規定。顯然,協調依然是個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進展慢背后關鍵還是利益,近海涉及眾多利益主體,建設風電一旦與其形成沖突,就需要權衡。比如,建設一個海上風電項目,對當地經濟拉動十分有限,不能對投資、就業、稅收形成帶動,部分地方政府的協調積極性就不高。對于企業來說,在未來發展中,維護好海洋、海事、環保等任何一方的關系都十分重要。如何推進,只能看各方眼色行事。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8月,國務院印發《全國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明確支持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與建設,因地制宜科學開發海上風能,在蘇北海域統籌規劃海上風電建設。這意味著,長期以來阻礙海上風電發展的海洋資源開發綜合規劃問題或將能夠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