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 電氣昨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估計變更的議案》,獨立董事也發表了獨立意見表示認可,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以往年度的風電整機質量保證費用按3%的計提比例, 是基于當時較高的風電機組售價,以及當時質保期間基本在兩年以內確定的。隨著風電行業發展,近幾年風電產品價格下降,尤其是質保期已從兩年陸續增加到三年、五年等。按照3%計提的產品質量保證費用已不足以支付風電項目在質保期內發生的費用,為了提供更加客觀、真實的會計信息,
本著謹慎性原則,公司和年審會計師均認為有必要對風電產品質量保證費的會計估計進行變更,公司擬對銷售的風電整機按照銷售收入的3%變更為6%計提風電產品質量保證費。
公司對此次會計估計變更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無需進行追溯調整。自2016年10月1日起按風電整機銷售收入的6%計提質量保證費,按照該項會計估計預計增加10-12月銷售費用6851.96萬元,減少利潤6851.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