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浙江能源監管辦、 浙江省能源局下發關于進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的通知。其文件中提出,電力調度機構要組織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對于新增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未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不予并網。對于未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要按容量、電壓等級分批次推進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簽訂或更新工作。對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由電力調度機構報浙江能源監管辦和省能源局同意后解除并網。
文件表示,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應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將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納入涉網安全管理體系,根據并網類型、容量規模、接入電壓等級、系統運行特性等分類提出相應涉網管理具體要求,把必須管住的管到位。
文件指出,110kV及以上風電場、10(6)kV及以上光伏和 10(6)kV 及以上電化學儲能應具備緊急控制、一次調頻、有功控制、無功控制、高電壓穿越、低電壓穿越功能且滿足相應的電壓適應性、頻率適應性要求,110kV及以上風電場、35kV及以上且交流側裝機 10MW 及以上光伏、10(6)kV及以上電網側儲能應具備AGC、AVC功能,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電化學儲能應同時具備慣量響應功能。通過380/220V電壓等級并網的光伏發電系統應能執行有功控制、無功控制指令,具備低電壓穿越、高電壓穿越功能且滿足相應的電壓適應性、頻率適應性要求。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建設,保證繼電保護、安全穩定控制裝置:通信設備等二次系統配置符合要求。遠端匯集(大基地等)的集中式新能源應具備快速調壓、抑制寬頻振蕩等支撐能力,防止大規模脫網。
電力調度機構要基于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實測建模,對高比例電力電子設備接入電網開展電磁暫態仿真或機電-電磁混合仿真校核。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要根據電力系統穩定計算分析要求,開展電磁暫態和機電暫態建模及參數實測,并網前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應向電力調度機構提供并網發電設備相應型號的電磁暫態和機電暫態模型。380/220V分布式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可由設備廠家代為提供。
文件要求,電力調度機構要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組織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對于新增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未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不予并網。對于未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要按容量、電壓等級分批次推進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簽訂或更新工作。對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由電力調度機構報浙江能源監管辦和省能源局同意后解除并網。電力調度機構在與虛擬電廠簽訂并網調度協議時,可根據聚合可調節資源所在電網物理電氣分區的不同,將聚合可調節資源劃分為一個或多個虛擬電廠單元。虛擬電廠內部接入的電源,要按照并網電源要求進行涉網安全管理,虛擬電廠整體執行運行管理要求不涉及涉網參數和性能管理。
原文如下:










浙江能源監管辦-浙江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