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風電安裝由設備制造廠商完成,運行與維護檢修在一個崗位上,行業標準也如是制定。由于風電發展太快,風電場又遠離城市,導致綜合素質較高的從業人員短缺,維護檢修在風機質保期就交給了設備廠商。質保期過后,發電企業還是要培養運行維護與檢修綜合技能崗位人員的,當然在風電集中地區,大型發電集團或者第三方成立維護檢修公司也是可行的,可以降低成本,體現專業化。設在發電公司的檢修維護人員通過企業內部培訓和行業鑒定三級工作體系,理論上可以做到持證上崗,但是第三方成立的檢修維護公司就不好說了。”薛靜對本報記者說。
楊華建議,應以政府為引導方,以協會為組織主體,制定風電運維方面的一些科學、有效的標準,尤其針對風電運維質保期內與質保期外的服務,建立更具針對性的評價體系。這些評價體系包括括零部件、主機、服務體系、質量管理體系、運維人員的資格認證培訓等。
對此,上述中電聯標準化中心人士對記者說:“國標、行標只能是通則性的,不可能像制造商操作手冊一樣具體到某種風機類型、地理環境、具體的零部件。風電場應該根據自身的機型、電站的運行管理模式、所在地理環境條件因素等制定企業標準。然而,制定企業標準對技術要求水平很高,且目前我國風電場多處于偏遠、艱苦地帶,運營管理人員良莠不齊,在制定企業標準方面比較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