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技術是電網運行過程“發-輸-配-用-儲”環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電能儲存的形式有物理儲能(抽水蓄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電化學儲能(鈉硫電池、液流電池、鋰電池等)、電磁儲能(超導電磁儲能系統等)和相變儲能(冰蓄冷、儲熱等)等。除抽水蓄能外,目前國內外大型儲能技術總體上處于技術研發和產業應用初期階段,重點攻關方向為鈉硫電池、液流電池和鋰電池等。上海已建成了百千瓦級鈉硫電池儲能電站,具備了百千瓦級液流電池生產能力,鋰電池的研發和產業化也初具規模。
7.淺層地熱能產業。積極爭取建設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國家級綜合實驗場,加快地熱能應用以及地熱能與太陽能等其他新能源集成應用的技術和裝備研發。
(七)發展新能源服務業和公共平臺
在國家支持下,建立國家級新能源培訓中心,加大海上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領域的人才培養和培訓力度。依托新能源重大項目,以能源技術進步和裝備產業發展帶動能源服務產業的發展,重點推進新能源資源評估、技術研發、工程設計施工、監造管理、投融資和檢驗檢測等服務體系建設,形成支撐本市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技術服務和工程服務體系。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組建一批國家級核電、海上風電、光伏、智能電網等技術和產品檢測、認證以及評估等中心。聚焦海上風電,形成集設計、制造、安裝、運行、維護和咨詢于一體的海上風電工程技術服務體系。積極培育生物質氣化發電、生活垃圾發電、餐廚垃圾利用及生物質液體燃料等工程總承包服務產業。
建立新能源市場交易機制,構建綜合性交易平臺。鼓勵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參與新能源產業項目,構建新能源投融資平臺,探索培育碳資產管理公司、碳經紀商和綠色信用評級機構。大力發展新能源公共咨詢平臺,為上海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詢、項目設計、經營策劃、服務評估等服務。
五、投資估算與效益分析
(一)投資估算
利用方式 |
投資額(億元人民幣) |
備注 |
陸上風電 |
30 |
按新增裝機40萬千瓦測算 |
海上風電 |
70 |
按新增裝機40萬千瓦測算 |
光伏發電 |
20 |
按新增裝機130兆瓦測算 |
生物質發電 |
40 |
按新增裝機20萬千瓦測算 |
其他 |
20 |
包括太陽能熱水器、地熱能、生物固液體燃料等 |
合計 |
180 |
|
(二)環境社會效益分析
到2015年,本市新能源開發利用量約120萬噸標準煤。新能源年利用量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約240萬噸,減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約1.5萬噸。
到2015年,本市新能源開發利用將帶動千億元級產業發展,預計新能源領域的從業人數將達到5-10萬左右。
六、“十二五”新能源發展的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新能源規劃指導
貫徹落實國家新能源戰略、規劃和政策,使上海新能源規劃符合國家的總體要求,爭取將本市新能源重大項目納入國家規劃。
加強新能源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電網、海洋功能等專項規劃的銜接,搞好規劃引導和控制,協調電力送出等配套項目同步規劃建設,確保重大項目規劃落地。
平衡好新能源專項規劃與項目年度建設計劃,為新能源發展布局、建設項目核準和實施提供充分依據。對列入規劃的新能源項目,按照進度納入年度計劃,并嚴格執行;對未列入規劃的新能源項目,原則上不支持核準或審批。對重大新能源項目,按照規定程序列入市重大工程計劃,適用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