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海上風電蓄勢待發,來自風機制造第一大國的中國企業機會在哪?機會不在水上,可能在水下
從不來梅(Bremen)市中心驅車到不來梅港(Bremenhaven)大約要半個多小時。不來梅港是納入德國政府發展海上風電的五大出港基地之一,為北海(North Sea)的海上風電項目提供出港和后勤服務。港口不遠處就是海上風電工業園區風機試驗區,幾十臺高達上百米的風機正在緩緩地轉動。這些風機來自參與海上風電開發的不同風機制造企業,主要用來進行數據采集和測試。盡管中國已經有四家風機制造企業產量進入世界前十之列,但是眼前沒有一臺風機來自中國。對于雄心勃勃要走向世界的中國風機設備制造商來說,風電發展大國德國是一個堅實的屏障。
中國企業并非沒有機會。金風科技2008年就收購了德國直驅永磁風力發電技術公司Vensys,雖然尚未打入德國市場,但已和歐洲以外的多家公司通過轉讓技術許可使用的方式,簽訂了多個兆瓦機組訂單。陷入財務困境的德國海上風機運營和制造商BARD公司,正在尋找潛在的買家,不少歐洲海上風電項目發展商也在從中國尋找資金來源。
不過,這些機會并非唾手可得。在另外一些業內人士看來,最為現實的機會乃是傳統的鋼結構和重工機械制造企業,他們可以提供海上風機的水下基礎和塔筒。“這將是中國造船企業及大型鋼構企業,在目前國際船舶市場低迷時期的一個新商機。”在德國造船及海洋工程界工作了20多年的工程師趙航宇說,國內已有數家大型企業在規劃布局進入這塊市場了。
陸上風電機會難覓
歐洲是世界風電發展的先行者和技術標準的制定者,丹麥、德國、西班牙的實力尤其強大。根據歐洲風能協會的統計,歐洲風機制造商在歐洲本土的市場占有率高達89%。經過20余年的發展,歐洲陸上風電市場已經非常成熟,基本趨于飽和。用德國風能協會(German Wind Energy Association)主席赫曼·阿爾伯斯(Hermann Albers)的話來說,德國陸上風機已經“顯得有些擁擠”了。
另一方面,德國的陸上風電市場依然面臨著新一輪的增長,只是重點不在開發新的風電場上,而是置換(repowering)現有已經超過或接近運行年限(15年-20年)的老式風機。為了鼓勵風機置換,德國政府在2009年對“德國可再生能源法案”(German Renewable Energies Act)進行了修訂,運營商可獲得每千瓦時0.5歐分的置換獎勵金。此舉是為了在有限的土地開發利用情況下,通過更新現有的風機來生產更多的電。
根據德國風能研究院(German Wind Energy Institute)的統計,2010年德國就有116臺總計56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80臺總計為183兆瓦的新機組。置換在未來數年將會不斷增加。目前,德國大部分風機制造商為陸上風電研發了最低1.5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最大的可以達到3.5兆瓦。
這對風機制造商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機會。但是,《新世紀》在跟德國一些業內人士的交流中,大部分人對中國風機制造商進入該領域的前景并不看好。
德國聯邦貿易與投資署可再生能源與資源項目經理安妮·布勞爾蒂佳姆(Anne Br?utigam)認為,德國陸上風電市場已經非常成熟,運營商和制造商之間也已經建立起緊密的合作和營銷關系。最關鍵的是,由于銀行在向開發商提供貸款時,要求開發商必須選擇經過權威機構認證 并有良好過往運行記錄(tracking record)的制造商,而中國風機制造商缺乏足夠的認證資質和運行記錄,很難被認可。
不少人喜歡用中國企業在太陽能光伏板的出口來做比較,認為中國風機也將步其后塵——目前中國太陽能光伏產品的出口占到國際市場的七成至八成。對此,德國風能協會主辦的《新能源》雜志主編漢娜·梅指出,太陽能和風能市場完全不同,兩者不能簡單類比。
光伏產品是標準化的產品,技術門檻低,銷售對象主要是經銷商,而非終端用戶——多為個人或社區。終端用戶到經銷商那里買產品,可以對制造商一無所知。因為不同品牌的產品大同小異,價格優勢就會凸顯出來。另外,光伏產品安裝也很方便,并不需要制造商的參與。
風能則完全是另一個故事——技術標準高,難度大,制造商必須與終端用戶直接接觸,根據對方的要求提供定制的產品,并參與安裝和提供售后服務,而非一賣了事。因此,制造商的品牌和聲譽就變得非常重要。
海上風電蓄勢待發
陸上風電機會很小,但處在起步階段的海上風電,有可能成為一個新的契機。
2010年9月,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發布了《德國聯邦政府能源方案》, 對德國的能源供應進行了“徹底重新定位”。新能源方案確定,至2050年可再生能源將在德國的能源結構中到占60%,并占電力供應的80%。
今年3月的日本福島核事故之后,德國政府決定在未來十年內逐步終止境內所有核電站,2022年徹底退出核能。核電目前占德國整個能源結構的23%,如何在短時間內補上這一缺口,海上風電被賦予了重任。
根據德國政府的規劃,德國海上風電未來將占到整個風力發電的25%,而一般國家這個比例僅為10%。到目前為止,北海和波羅的海已經并網發電的項目共有五個,另有25個項目已經通過審批在建,還有超過80個項目正在立項審批過程中。
為了扶持海上風電,德國政府出臺了很多政策。2010年發布的能源方案指出,為了實現到2030年使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25GW的目標,總共還需投資750億歐元。而首批10個海上風電站的建設將得到政府的資助,德國復興信貸銀行在2011年設立了50億歐元的市場利率“海上風電”專項貸款額度。
此外,德國政府還為海上風電提供了比陸上風電有利得多的補貼政策:最初的方案是,前12年每千瓦時補貼15歐分,12年之后降為每千瓦時3.5歐分。但在風電行業的游說下,德國政府修改了政策,從2012開始將補貼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9歐分,但補貼年限由12年降至8年,8年后的補貼標準維持不變。陸上風電頭五年的補貼標準,則為每千瓦時9.2歐分。
之所以提高海上風電的補貼標準,主要原因是海上風電開發投資規模比陸上風電要大得多,難度也比想象的要大。如果不提高補貼標準,開發主體——基本上是大的能源公司,沒有足夠的激勵去加快開發進程。
德國第一個海上風電試驗項目——12臺機組總計60兆瓦的Alpha Ventus——從1999年正式立項,到去年4月才得以并網發電,歷時近12載,比原定計劃晚了一年半。
海上風電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諸多方面,包括融資、審批、風電場自然環境調整、海上風電項目的規劃管理、風機設備選型、海上建設期項目管理,以及海底電網供電規劃(并網)。每一個方面都和陸上風電不同,每一個方面也都要復雜得多。
以審批為例,德國陸上風電項目只需通過當地政府即可;海上風電項目則分為“專有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和“12海里區”。前者需經德國聯邦海洋和水道測量局(the Federal Maritime and Hydrographic Agency)審批,后者則由相應的四個州負責。
為了保護海岸線和近海潮汐,以及不影響進港航道,德國聯邦海洋和水道測量局要求海上風電場建在遠離陸地的地方。德國的公眾也不愿意看到海上風機出現在近海的自然景觀里,認為是一種破壞。妥協的結果是,Alpha Ventus選址在了北海離岸45公里遠的地方,水深達30米。
根據德國海上風電官方網站提供的信息,其他申請的項目也多在離岸30公里之外,水深在20米至35米之間。而英國、丹麥等國家的海上風電場離岸要近得多,那里的公眾也不介意大型風機出現在視線里。
離岸遠意味著運輸距離長,氣候條件差,維修成本高,海床基礎和風機的水下基礎也必須做得更大更深,因此,德國的海上風電項目比其他歐洲國家復雜和困難得多。歐盟有立法規定,水下施工噪音在700米外處測量,不能超過160分貝,以保護海洋生物。
高風險意味著高成本。一個海上風電項目的投資額至少在10億歐元以上,其中僅一個風電的水下基礎就耗資500萬歐元左右。但這也可能成為中國企業的機會所在。
如何打開一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