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力發電塔筒設備制造商遼寧新興佳公司通過反向并購在納斯達克上市僅1個月,就被警告摘牌,股價從每股9美元跌至不足70美分。新興佳認為遭受了不公平對待,遂決定向紐約州法院起訴納斯達克交易所,索賠3億美元。
中國風電公司起訴納斯達克無理摘牌 索賠3億美元
風力發電塔筒設備制造商遼寧新興佳波紋管制造有限公司認為遭受美證券行業主管機構不公平對待后,決定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1月9日,遼寧新興佳總經辦有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證實,公司已向紐約州法院起訴了納斯達克(微博)交易所,因其對公司的摘牌行為涉嫌違反相關規章及法定訴訟程序。《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外電報道中獲悉,遼寧新興佳向納斯達克交易所要求索賠3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8.94億元)。
分析師認為,此事件或將對今后中國赴美上市公司的上市路徑產生一定影響,一些企業上市前的準備時間和門檻可能會增加許多。
新興佳起訴納斯達克
1月5日,遼寧新興佳向紐約州法院提交訴狀,起訴納斯達克交易所,違反了其規章及其法定訴訟程序,導致該公司聲譽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并使公司市值縮水2.2億美元。
此事件起源于去年1月13日,納斯達克市場官方向新興佳發出退市警告,表示該集團未能及時向納斯達克市場提交有關2010年12月完成的財務重組相關情況。納斯達克市場認為新興佳在轉板申請過程期間沒有就融資的進展及時履行相關披露義務,其主要擔心在于該公司2010年末的一筆2000萬美元融資交易,認為文件中隱瞞了一些信息,這些信息引發了質疑。
這造成遼寧新興佳在上市僅1個月后,納斯達克交易所就將該公司股票警告摘牌,公司股價從每股9美元最終跌至不到70美分。
當時,新興佳則表示,已經及時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并在相關文件中解釋稱,2010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納斯達克市場的轉板通知,12月13日新興佳與機構投資方達成了價值2000萬美元的權益債務協議。
2010年7月13日,新興佳集團借紐約國際集團之力登陸OTCBB,并于2010年12月15日成功轉板納斯達克市場。
在起訴書中,新興佳方面表示,公司通過反向收購在美國上市而受到了納斯達克交易所管理人士的不公對待,將其股票摘牌的做法實際上是對反向收購上市的中資企業不公懷疑所致,同時“程序上有缺陷、是武斷與任意地調查,并且匆忙作出決定的”,并且 “公然帶有歧視性”,目標就是摘牌中國公司。
新興佳現已雇用了美國前參議員ArlenSpecter作為法律顧問。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李勝茂分析此事稱,按照當前公布的事件起因來看,納斯達克對于新興佳的處罰過程不是非常透明,處罰依據較為模糊,且存在處罰過重的嫌疑,如果新興佳能夠充分地向法官說明上述事實,那么案件訴訟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在訴訟進行的過程中,新興佳可能被貼上不遵守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法律法規的中國公司群體中一員的標簽,這將非常不利于法官做出公正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