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華能通遼風電此次的事故,他表示,風機本身起火點很少,而且還有操作人員在上面,引起這么大的火災,無論是風電場開發商還是風機設備商都負有責任,同時再次說明我國風電場運行管理體系落后的現狀亟待改善,包括變頻器在內的電氣部件質量及技術也須得到提升。
華能未對此事發布公告
華能新能源是華能集團旗下以風電開發為主的上市公司,于去年6月成功在香港上市。根據該公司2011年半年業績報告顯示,其去年上半年新增控股風電裝機19.05萬千瓦,累計控股風電裝機容量達到371.2萬千瓦,比2010年同期增長了125.2%,歸屬股東凈利潤為6.733億元,增長131%。
截至目前,華能新能源并未對此事發布公告。按照港交所的有關規定,如果上市公司有重大消息、可能會影響股價,則必須要及時向公眾披露。但是至于消息是否“重大”,判斷權還在上市公司管理層自己手中。判斷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瞞報行為需要針對案例的實際情況而論,很難就這么一概而論。
一家風電業主公司負責生產的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表示,從珠日河二場的情況來看,一臺機組停產,在2月份這樣的大風季節,每天損失的收入約為5000元,風機價格在600萬元。從其絕對價值量上來看,相對華能新能源半年6個多億的利潤算不上重大。
華能通遼風電生產運維部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由于蒙東地區對風電限電嚴重,最高時限電46%,所以珠日河二場很少有全部風機運轉的情況,停產一臺風機對風電場發電量并無多大影響。
上述風電業主公司人士稱,從價值上看沒什么,但卻會使得市場對企業管理能力產生質疑。“如果披露肯定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影響,但不披露也說得過去,因為畢竟涉及到的損失很小。”該人士對本報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