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風電這些年來發展速度驚人,但棄風問題始終難以解決,內蒙古、東北、西北地區棄風普遍在20%左右。“風電1300多億千瓦時,跟5.3萬億千瓦時的全社會發電量相比,才占2%,就這么一點還要棄掉很多,實在可惜。”張國寶呼吁。
據張國寶介紹,2012年風電棄風大概200億千瓦時,2013年雖然有所改進,但是大體上也要在100多億到200多億千瓦時,另外2013年水電棄水大概也有100億千瓦時。
“限電問題不解決,可再生能源就很難再發展了,由于我們的用電是在東部,我們的風電、水電甚至于核電都在用戶比較少的地方發展,限電問題就比較厲害。”中廣核太陽能公司總經理韓慶浩在2014中國清潔能源發展峰會上表示。
傳統體制機制障礙亟待破除
許多風電企業抱怨,并網難造成“棄風”現象。而電網企業挺委屈,一位電網公司人士說,由于風電的波動性過大,給電網調峰構成巨大壓力,現有電網難以支撐。
對此,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一位專家坦言,風電并網面臨的根本障礙不是技術限制,而是不符合發展需要的電力體制和利益協調機制。平衡風電和火電的利益,也是風電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要加快風電發展需破除傳統體制機制的障礙和束縛。
近日發布的《2013中國風電發展報告》指出,風電消納困難,表面上是風電自身間歇性、波動性的特點造成的,但深層次上,則是由于目前還沒有針對新能源的波動性作出電力體制和政策機制上的調整造成的。
“必須在機制上進行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風電‘棄風’問題。”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主任賀德馨說,地方每年都會跟電網公司制定一個發電計劃,但現在只包括火電、水電,風電沒有包括在內。如果不把風電發電列入計劃,整個調度就不會優先考慮風電。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說,《可再生能源法》規定“電網要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但一直沒有明確量化要求,國家和地方至今都沒有制定風電調度規范和監管辦法,風電保障性收購無制度和機制保證。
“現在,火電仍然按照計劃體制下達計劃電量,不足電量才由風電給予補償,顯然是不合理的。”業內人士指出,要積極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以確保風電優先上網和全額收購。一旦全額收購制出臺,“棄風”問題有望在兩三年內得到解決。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魏昭峰認為,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發電是解決中國未來能源需求的戰略選擇,要在統籌國家政策補貼能力、全社會電價可承受能力、電力系統消納能力和資源條件的基礎上積極有序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