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獲得‘大路條’的項目,到2017年底,總體能投產60%~70%就相當不錯了。其中福建、浙江等幾個資源條件好的省份能做起來的項目更多一些。”業內習慣將列入國家核準計劃的項目稱為已拿到“大路條”。據江蘇海上龍源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高宏飆了解的情況,列入此次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中約有20%~30%已經開展前期工作。在他看來,這些項目大多數開發難度較大,即使各項工作進展順利,一個30萬千瓦的海上風電項目建設周期也需要兩年以上。
為了積極有序推進項目建設,保證項目建設秩序,《方案》提出,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強與海洋、海事、軍事等部門溝通協調,簡化管理程序,認真落實項目建設條件,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深化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面臨的矛盾和問題,按風電項目核準權限核準項目建設,做好監督管理。
此外,《方案》要求,電網企業要積極做好列入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項目的配套電網建設工作,落實電網接入和消納市場,及時辦理并網支持性文件和安排建設資金,加快配套電網送出工程建設,確保海上風電項目與配套電網同步建成投產。
對此,中國電科院新能源所副所長秦世耀表示,從技術上來講,目前海上風電在電網接入方面已不成問題。此外,我國海上風電項目多分布于東部沿海,距離用電負荷中心較近,消納市場廣闊。以海上風電發展較快的江蘇省為例,2013年該省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2150小時,其中龍源海上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達到2600小時。“江蘇經濟發展快,能源需求大,同時電網結構強,風電入網條件好。該省風電自投產以來,一直不存在棄風現象,做到了100%全額消納。”秦世耀說。
項目實踐為穩健發展打基礎
海上風電政策暖風不斷,帶動大量投資熱情。12月12日,《方案》對外發布的當日下午,金風科技股票突漲5%。
與著眼于當下的投資熱情相比,國家能源局對我國海上風電產業有著更為客觀、長遠的認知和考慮。《方案》提出,為合理高效利用海洋資源,有效指導海上風電海域利用,委托國家海洋局海洋咨詢中心牽頭,會同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等單位研究制定海上風電海域利用管理指導意見,要求在建設、運行期間對相關數據和事項進行監測,由國家海洋局海洋咨詢中心提出具體方案和要求,各開發企業做好配合和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