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我國第一批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項目的歷程,海洋功能區劃的沖突問題無法繞過。盡管在江蘇,海上風電最后作了妥協退讓,但整個處理過程并沒有形成一個順暢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機制,在以后的海上風電建設過程中,海域使用權的模糊仍可能是一個隱患。《方案》明確將制定海域利用管理指導意見,健全協調機制,意味著今后用海權問題將從制度上得到根本解決。
在秦海巖看來,《方案》的亮點還在于,重點強調和落實了海上風電機組設備的認證和運行監測、海上風電技術標準和建設規程規范、海上風電建設成本分析和政策研究、海上風電建設信息統計等方面工作,并且明確了各項工作具體的負責部門。
“這些標準和規范的制定都需要一定時間去調研和籌備。比如傳感器等監測設備需要在風場建設時就同步安裝,這些實時監測數據流失了是補不回來的。沒有數據的支撐,要制定整體、科學的產業發展規劃就無從談起。”秦海巖說。
我國海上風電還處于起步階段,對行業的摸索不夠,行業的技術、經驗儲備仍不夠完善。高宏飆認為,通過一大批海上風電項目的實踐,探索出科學有效的管理辦法,風電設備制造企業的制造水平也逐步提升并滿足建設要求,同時形成相對比較理性的電價機制,才有可能促成海上風電的持續、快速增長。如果這個階段沒有處理好,那探索階段的周期還會延長。
“所謂‘實踐才能練出來’。只要國家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風電產業體系逐步完善,前期工作逐步到位,我國海上風電就具備了加快推進的條件。”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內容來看,《方案》不僅是未來幾年全國海上風電建設的行動路線,更是國家能源主管部門主導的促進海上風電產業發展的大型課題,各省能源部門、發電企業、電網公司、行業研究機構和協會等各方“全民參與”,通過項目實踐,加強標準研究制定、設備檢測認證、全過程信息監測和技術審查以及成本影響因素、關鍵環節分析研究等,進一步完善海上風電政策和產業體系,為促進未來我國海上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