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個月的立案調查終有結果。1月9日,華銳風電披露其已收到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早在2013年5月29日,華銳風電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披露,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通過制作虛假吊裝單提前確認收入的方式,虛增2011年度利潤2.78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7.58%。
如今,華銳風電有五位高管面臨多年證券市場禁入,包括副董事長陶剛、董事韓俊良、副總裁于建軍、總裁劉征奇、副總裁汪曉。無疑,華銳風電高層面臨著換崗局面。
1月9日上午,華銳風電媒體經理王雯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他們對于證監會的處罰告知書,正在走正常的申訴過程。
財務舞弊
證監會告知書披露,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通過制作虛假吊裝單提前確認收入的方式,虛增利潤。
記者從告知書中獲悉,華銳風電時任財務總監魏宇強(2011年7月離職)稱,2011年韓俊良希望把一些未完成吊裝項目提前確認收入,魏宇強不同意,就辭職離開公司。
2011年6月底,韓俊良召集陶剛、蘇鳴等人開會,對2011年的財務數據不是很滿意,認為業績下降太多,2011年上市第一年凈利潤下降不能超過50%。韓俊良要求財務部根據市場提供的銷售通知單確認收入。
告知書中透露,針對未完成吊裝的項目,韓俊良說“我說做了就做了,再說這些項目做沒做跟你又沒什么關系,沒有成本信息就按照存貨的用存貨結轉成本,沒有存貨的用暫估結轉成本”,“我是法人我負責,你按我說的做”。
2011年9月再商討風電項目確認收入時,韓俊良再次強調,有存貨的用存貨結轉成本,沒有存貨的用暫估結轉成本。蘇鳴當時向韓俊良反映這不合規,韓俊良說“就你懂法,我是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事我擔著”。
2011年12月,華銳風電財務部根據市場部提供的銷售通知單做了份銷售計劃,韓俊良很不高興,認為業績太差,不僅2011年12月虧損,而且第四季度也是虧損的,希望全年整體收入下降不超過50%,收入要過100億元。
接著,專門組織了一次項目進度會,參會人員有蘇鳴、陶剛、劉征奇、林繼剛,之后韓俊良讓他們在銷售計劃和當月收入中增加幾個項目。
借此,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提前確認,2012年完成吊裝的,涉及營業收入1,507,712,813.36元,營業成本1,351,487,509.22元,預提運費22,438,170.46元,計提壞賬66,653,638.29元,虛增2011年度利潤總額67,133,495.39元,占2011年利潤總額的9.08%。
另外,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提前確認,至2012年仍未完成吊裝的,涉及營業收入929,026,312.30元,營業成本657,113,039.51元,預提運費8,945,810.37元,計提壞賬52,249,285.48元,虛增2011年度利潤總額210,718,176.94元,占2011年利潤總額的28.50%。
華銳風電在上述兩項合計虛增2011年度利潤277,851,672.33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7.58%。
處罰落地
證監會在處罰告知書中表示,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通過提前確認的方式虛構營業收入、虛增利潤的事實至為明顯,其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六十三條。“且系甫一上市,即進行有預謀、有策劃、系統性、有組織的財務舞弊,膽大妄為,情節惡劣,應當從重處罰。”
處罰告知書中指出,韓俊良直接授意、策劃、組織了財務舞弊行為,是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重大虛假的最主要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當重重處罰。
陶剛作為時任華銳風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于建軍作為時任分管客服部的副總經理,劉征奇作為分管市場部的副總經理,汪曉作為分管生產部的副總經理,均為上市公司分管重要業務的高管人員,其聽命于韓俊良的指令,授意、指揮其分管部門直接參與有組織的財務舞弊,是華銳風電年報重大虛假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證監會擬對韓俊良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陶剛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于建軍、劉征奇、汪曉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對于證監會的處罰告知書,王雯回應稱,“目前公司在走正常的申訴過程,將對整體的一個處罰結果進行申訴,因為這不是最終的裁決,只是擬定的一個裁決方案。”
記者撥打華銳風電副總裁涉處罰高管陶剛電話,但無人接聽。
陶剛在處罰告知書中陳述,“作為非會計專業人士,臨時代為履行財務總監一職;在任職間,多次向時任總裁韓俊良提出辭去財務總監的申請;本人勤勉盡責,韓俊良較多地介入財務部的工作和安排,他只能尊重和服從韓總的領導。”
如果申訴失敗,對于公司高管何時離任,誰將接替高管職位,王雯稱不知道公司進一步的安排,“我現在從董秘辦得到的回應就是公司現在正在走申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