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歐盟將低碳經濟看作“新的工業革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推進低碳產業發展,期望能夠帶動歐盟經濟向高能效、低排放的方向轉型,并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充當急先鋒,力圖發揮領導者的角色。歐盟的這一做法得到了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的積極呼應,一時之間低碳產業變成了炙手可熱的新興產業。
一、歐盟推進低碳產業發展的做法
在發展低碳產業問題上,歐盟不僅提出的口號最響,行動也走在了其他國家和地區之前。從排放指標的制定,到科研經費的投入、碳排放機制的提出、節能與環保標準的制定,再到低碳項目的推廣等,歐盟率先出擊,步步為營,推出了全方位的政策和措施,統領各成員國大力發展低碳產業。
1、目標制定
2007年3月,歐盟27國領導人通過了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歐盟一攬子能源計劃。根據計劃,歐盟到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至少減少20%,將可再生能源占總能源耗費的比例提高到20%,將煤、石油、天然氣等一次性能源消耗量減少20%,將生物燃料在交通能源消耗中所占比例提高到10%,以及在205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60%至80%。這一目標的制定,在歐盟氣候和能源政策方面具有里程碑意義。
2008年12月,歐盟峰會在布魯塞爾舉行,歐盟各國最終敲定氣候變化妥協方案。該協議要求歐盟到2020年將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的基礎上減少20%。而該目標的實現有賴于27國完成各自的國內減排目標,而且要在整個歐洲碳交易機制的范圍內進行。2013年后的第三階段歐洲排放交易體系規定,污染性工業企業和電廠等,可購買碳排放許可權。方案還規定:到2015年,將汽車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19%;各國設定限制性目標,從而使到2020年,歐盟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歐盟各類能源總使用量的20%;鼓勵使用“可持續性的”生物燃料;到2020年將能源效率提高20%。新方案還包括了提供12個碳捕獲和存儲試點項目——利用創新技術收集電廠排放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埋入地下。這些試點項目資金將來源于碳交易收益。預計到2020年,碳交易能帶來幾百億歐元的收入。
2、科研計劃
2007年底,歐盟提出了戰略能源技術計劃,這是歐洲建立新能源研究體系的綜合性計劃。該計劃包括歐洲風能啟動計劃,重點是大型風力渦輪和大型系統的認證(陸上與海上);歐洲太陽能啟動計劃,重點是太陽能光伏和太陽能集熱發電的大規模驗證;歐洲生物能啟動計劃,重點是在整個生物能使用策略中,開發新一代生物柴油;歐洲二氧化碳捕集、運送和貯存啟動計劃,重點是包括效率、安全和承受性的整個系統要求,驗證在工業范圍內實施零排放化石燃料發電廠的生存能力;歐洲電網啟動計劃,重點是開發智能電力系統,包括電力貯存;歐洲核裂變啟動計劃,重點是開發第IV代技術。
2008年2月,歐盟運輸、通信和能源部長理事會在布魯塞爾通過了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歐盟能源技術戰略計劃》,同意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在能源工業領域增加財力和人力投入,加強能源科研和創新能力;建立歐盟能源科研聯盟,以加強大學、研究院所和專業機構在科研領域的合作;改造和完善歐盟老的能源基地設施以及建立歐盟新的能源技術信息系統;建立由歐盟委員會和各成員國參加的歐盟戰略能源技術小組,以協調歐盟和成員國的政策和計劃。該計劃將鼓勵推廣包括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能源技術在內的“低碳能源”技術,以促進歐盟未來建立能源可持續利用機制。
3、機制建設
2005年,歐盟啟動了排放交易機制,涉及的工業部門覆蓋發電和供熱企業、煉油企業、金屬冶煉加工企業、造紙企業和其他高耗能企業(如水泥生產企業)。按照這一機制,各成員國應制訂每個交易階段二氧化碳排放的“國家分配計劃”,為有關企業提出具體的減排目標,并確定如何向企業分配排放權。該機制共分為三個交易階段,即2005年~2007年、2008年~2012年和2013年~2020年。
2006年3月,歐盟委員會發表《歐盟能源政策綠皮書》,提出強化對歐盟能源市場的監管,開放各成員國目前基本封閉的能源市場,制訂歐盟共同能源政策;鼓勵能源的可持續性利用,發展可替代能源,加大對節能、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投入;加強與能源供應方的對話與溝通,建立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的國際機制;在與外部能源供應者的對話中,歐盟應“用一個聲音說話”。
4、標準與立法